社團領導騙逾百萬資助自首
調查揭任內挪用公款二百四萬
【本報消息】廉政公署年報指出首次有涉案人自首的案件,去年三月有體育總會負責人前往廉署自首,供稱私自挪用了該會的公款,經廉署調查發現其詐騙資助及挪用公款涉及逾三百五十萬元。
廉署去年的反貪工作重點是深入調查與各項政府資助相關的案件,包括調查體育基金、“持續進修發展計劃”、前教育發展基金、前文化產業基金等案件。
在去年完成的反貪範疇案件中,其中一宗是二○二二年三月某體育總會負責人前往廉政公署自首,供稱私自挪用了該會的公款。
經廉署調查,該體育總會的時任領導涉嫌在該總會向體育局及體育基金申請資助的過程中,呈交金額經誇大的活動開支單據及開支報告書,藉此詐騙額外的資助款項供該會的會務開支所需,涉款一百一十多萬澳門元,有關行為造成公帑損失。此外,調查亦發現該名體育總會領導涉嫌於在任期間,因自身資金需要,在未經許可下私自挪用所管控的該會銀行賬戶內的資金作周轉,涉款二百四十多萬澳門元。
事後該名體育總會領導已主動向廉署交代具體過程及承認責任。涉案的體育總會領導涉嫌觸犯《刑法典》規定的詐騙罪、偽造文件罪,以及信任之濫用罪,案件已於二○二二年十二月移送檢察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