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內江通報城管與攤販衝突
【本報訊】據央視網十五消息:六月十五日,四川內江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再通報“城管與攤販衝突”事件。六月十三日四川內江市東興區城管與攤販發生衝突一事,由東興區公安、紀委監委、司法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通過調取視頻、走訪當事人和相關商販、群眾,已將基本事實調查清楚。現將有關調查及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經調查,鍾甲(男,卅二歲)和鍾乙(男,廿七歲)兄弟是東興區郭北鎮人,二人長期駕駛小型貨車,在內江城區遊動售賣雞蛋。六月十三日十九時左右,東興區城管執法大隊機動巡查人員李某、劉某某等六人在開展市容秩序巡查過程中,發現鍾氏兄弟駕駛小型貨車及其他多名流動攤販在金山城社區一號門外街道上佔道經營,便上前進行政策宣傳,勸導攤販到該社區附近政府劃定的臨時經營區域經營。其他攤販陸續離開,鍾氏兄弟不肯離開。經巡查人員持續反覆勸導十多分鍾,鍾氏兄弟仍然拒絕離開,巡查人員遂對其經營使用的電子秤進行暫扣。鍾乙上前爭奪電子秤,巡查人員劉某某扭抱鍾乙進行阻止,鍾甲上前阻擋,劉某某隨即放手。鍾乙脫離後自行倒地,並呼喊“救命啊,城管打人啦”,引發較多群眾聚集圍觀。
十九時廿五分,城管巡查人員撥打一一○報警,東興區公安分局民警到達現場處警並通知一二○。救護車將鍾乙送往東興區人民醫院檢查,經兩次對鍾乙進行頭部、腹部、胸部CT等診斷,均未見異常。
一城管遭解聘
經認定,涉事城管巡查人員、流動攤販均未構成刑事、治安案件。城管巡查人員劉某某在執法過程中存在簡單粗暴情形,違反相關紀律和規定。
根據調查情況,東興區委、區政府決定,對東興區城管執法大隊巡查人員劉某某予以解聘,對帶隊巡查的李某予以批評教育,由區紀委監委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領導班子進行約談,並責令向區委、區政府作出深刻檢討。
東興區將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加強執法隊伍教育整頓,強化執法人員法制教育和規範文明執法培訓,做到公正文明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