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民攜手護好文遺古樹
被評定的不動產、位於漁翁街的天后古廟,昨早發生古樹斷枝壓毀廟宇屋頂事件。可幸僅部分瓦面受損,未影響廟宇整體結構。稍後跨部門將積極跟進,確保公眾、廟宇及古樹安全。
事件的發生,說明古樹客觀存在安全隱患。據市政署公佈,樹木折斷分枝直徑約四十五公分、長逾五米。試想,倘墜落樹枝體積更大,後果不堪設想。
當前被評定的不動產和古樹,受《文化遺產保護法》保護。古樹是澳門歷史進程的見證,更是城市人文景觀和自然景觀的綜合載體。跨部門保護好古樹,不僅為保育珍貴的自然資源,更重要是傳承大眾的集體回憶。澳門現存的古樹,基本都被納入《古樹名木保護名錄》,大部分屬市政署管理的公共地方樹木,亦有如漁翁街天后古廟、美副將大馬路觀音古廟等的私人古樹。
古樹與古廟、古宅、古教堂,和諧共生,相互點綴,是澳門重要的文化景觀,於本澳文遺建築比比皆是。然而,樹木終會老死,古舊建築也可能敵不過歲月滄桑,兩者都需要做好維護,延年益壽。今次事件中,古樹病害嚴重,生長環境狹窄、四周缺乏透水表面,更甚者雜物堆積,生長環境亟待改善。
當局初步檢查已發現斷枝木質腐枯較嚴重,應在風季雨季前做好預防加固,以減危情。文化局作為廟宇的主要監督部門,未來應在原有文物巡查保育機制上加強跨部門協作,並邀相關部門定期巡查,綜合評估文物及古樹等實況,並為業權人提供全面保育建議,避免因樹木倒塌或其他風險影響文保質量。
根據“文遺法”,凡私人業權內,無論是文遺或古樹名木,保護的首要責任人是業權人。但現實中,業權人的保護意願、責任感、資源或有參差;更多時候,基於歷史等原因,誰是主要業權人也未必一時弄清。政府職能部門應要加強監督、跟進、責成、支援。唯有官民合作給力,才能爲文遺和古樹名木提供最適切的保護。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