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核污水排海設施試運行
華:冀日及時止步勿“覆水難收”
【本報綜合報道】據中新社、香港中通社十三日消息:對於日本東京電力公司開始試運行福島核污染水的排海設施,中方指此舉標誌着日方冒天下之大不韙,朝着單方面強行向海洋排放核污染水又邁進了一步。
向全人類轉嫁風險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六月十三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說,日本福島核污染水排海關乎全球海洋環境和公眾健康,不是日方一家的私事,日方不顧國內外強烈反對強行推進核污染水排海,此舉不負責任,不得人心,包裝的方案掩蓋不了轉嫁風險的圖謀。
汪文斌指出,日方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規定的保護和保全海洋環境等義務。排海不是福島核污染水處置的唯一候選方案,也不是最安全最優化的處置手段。日方以經濟成本為由選擇向海洋排放,等同於向全人類轉嫁核污染風險,口頭承諾代替不了真實結果。日本迄今未能證明核污染水排海安全無害。日方自己公佈的數據也顯示,近七成處理後的核污染水仍不達標。日方發明出“處理水”這樣的偽科學名詞,試圖掩蓋核污染水排海的不確定風險。上百萬噸核污染水排海將給環太平洋國家的生態環境、食品安全和公眾健康造成甚麼樣的影響?
排污方案欠缺認證
汪文斌說,日方既未提供充分的科學證據和數據,方案設計代替不了工程實踐,日方有關淨化裝置的有效性和成熟度,沒有經過第三方的評價和認證,多次出現故障,日方排海將持續三十年甚至更久,未來還將新產生大量的核污染水,日方無法證明核污染水淨化裝置的長期可靠性;也未能拿出系統全面的環境監測方案,監測範圍太小,點位太少,頻率不足,難以及時發現核污染水超標排放等異常情況。
汪文斌表示,日方不能將國際原子能機構技術工作組最終評估報告當做排海的“護身符”和“通行證”。日本政府早在二○二二年七月廿二日就正式批准了排海方案,多次宣稱不會推遲排海。事實上日方同機構確定的工作組授權有限,沒有評估排海以外的其他處置方案,無論出台甚麼樣的最終報告,都不能成為日方向海洋排放核污染水的借口。
停止強推排海計劃
“中方強烈敦促日方忠實履行國際義務,停止強行推進排海計劃,充分研究論證排海以外的處置方案,切實以科學安全透明的方式處置核污染水,並接受嚴格國際監督,希望日方及時止步,不要造成覆水難收的局面。”汪文斌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