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邊岸線納入防洪排澇設計範圍
A區暫未考慮建雨水泵站
【本報消息】關於新城A區的防洪排澇,工務局在諮詢總結報告中表示,東區-2通過採用重力流雨水管道將雨水排海的方式,可滿足雨水管道重現周期為二十年一遇的雨水排放需求,故暫未考慮設雨水泵站、涵箱渠及預留蓄水池。
東區-2詳規草案建議,採用高標準的防洪潮和排澇設計,同時設立救災物資倉庫、核心避難所和緊急避難據點。在主動提交的社會意見中,有約七成、二百九十三條意見認同,約三成意見中立或反對。
有中立意見建議更新近幾年歷史性暴雨記錄的資料予工程師參考設計、更新排水設計標準和把東區-2 打造為“海綿城市”。
政府回應指出,東區-2周邊岸線已納入防洪(潮)排澇的設計範圍,採用二百年一遇的設計標準,未來實施階段會予落實,並配合流域區域洪澇統籌體系、應急管理體系,以期達至理想結果。同時,區內的堤岸高度為海拔五點四至六點九米,以應對颱風及風暴潮。
排澇方面,當局明白排水涉及到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及對地區經濟的危害性,指東區-2 的“海綿城市”預留建設區域主要為城市綠地或公共開放空間,相關部門下階段詳細設計時會作考慮,持續推進“海綿城市”方面的建設。
同時,根據《澳門供排水規章》,雨水管道重現周期一般選用十年一遇標準,合理情況下可增大至二十年或廿五年,以綜合應對海水倒灌、水浸及極端天氣等狀況。按照相關的規劃研究成果表明,東區-2 通過採用重力流雨水管道將雨水排海的方式,可滿足雨水管道重現周期廿年一遇的雨水排放需求,故暫未考慮雨水泵站、涵箱渠、預留蓄水池。
另外,關於防洪堤岸開放予公眾、對歷史性暴雨記錄更新、更新排水設計標準等意見,將會提供相關部門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