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校園暴力成社會話題
【本報訊】據中央社韓國釜山廿九日消息:別針藏在鞋裡、頭被壓進馬桶、小腹被踢:韓國理髮師表藝琳(音譯)過去曾遇到一連串的校園霸凌,現在她公開說出這些經歷。
女理髮師挺身而出
法新社報道,Hakpok是韓語中“校園暴力”的簡稱,韓國社交媒體掀起“校園暴力MeToo運動”(Hakpok #MeToo),廿六歲的表藝琳表示自己是受害者之一。那些當時被欺負的人,在被指控罪行發生數十年之後,公開點名並羞辱當初的那些加害者。
以表藝琳的例子而言,她就將當時霸凌她的同學的名字與照片,製成影片放在社交媒體傳播。
校內無助被迫轉學
作為一名女學生,表藝琳表示她獨自承受苦痛。老師們告訴她,要對欺負她的人“友善一些”,不過多年來這種情況一直未見停止,最終迫使她放棄高等教育,退學轉而接受職業訓練。
表藝琳向法新社表示:“我只希望一件事。希望有人能幫助我。”她補充說,沒有人幫她,最終她設法“脫逃並自我奮鬥求生”。
校園霸凌未受懲處
社運人士指出,這類問題在於校園霸凌經常不受懲處,而且此類犯罪多有訴訟時效,受害者很難在多年後提起控告。
表藝琳說,她多年來一直因此罹患憂鬱症、失眠,後來決定停止躲藏,挺身而出指控那些霸凌她的人,其中一人甚至因此遭到解職。
表藝琳目前正努力遊說法律改革,希望校園暴力的訴訟時效能不予計算,同時誹謗法也應修改以利保護受害者。
專門研究霸凌案件的首爾律師盧允荷(音譯)向法新社表示,校園暴力在韓國學校相當普遍,這是韓國需要處理的“集體創傷”。
研究韓國霸凌行為的犯罪學教授金智訓(音譯)說,現在校園內仍無對應機制供受害者“在事件發生時,能毫不猶豫採取立即與充分的反應”。
表藝琳和其他受害者表示,韓國應取消校園暴力的訴訟時效,這樣加害者在幾十年後仍可追究責任。
呼籲改革相關法律
不過盧允荷稱,懲罰成年人在青少年時期的犯罪,就法律實際層面而言問題頗大,這可能會讓人留下長久的青少年犯罪紀錄。
表藝琳也呼籲全面改革韓國刑事誹謗法,該法目前允許霸凌者控告受害者造成損害且會獲勝,即使受害者所言屬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