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火入魔的音樂比賽
比賽原是一種競爭行為,勝敗關乎未來,憑藉人們對勝利的渴望,以及贏得比賽背後帶來的龐大利益而展開。所以商業世界的比賽屢見不鮮,也促進產品和服務的質量不斷進步與提高。
音樂比賽也離不開這個原理,在比賽中脫穎而出,將為勝利者帶來利益,尤其音樂專業學生,若能摘下國際大賽桂冠,可為其職業生涯帶來三級跳。這裡說的比賽,是柴可夫斯基、蕭邦、帕格尼尼等著名音樂比賽。事實上,贏得比賽往往會為獲獎者帶來事業高潮。如此競爭激烈的比賽,背後都是參賽者付出的血汗。
筆者所言的青少年音樂比賽則不然,這類比賽大都給予業餘學生參賽,目的是通過競賽、舞台表演展示學習成果、刺激學習能動性,因為參賽的準備過程,就是學生寶貴的學習經歷。但有些比賽則商業味道太濃,失去比賽意義,甚至產生負面作用。在香港,有一個專門舉辦青少年音樂比賽的商業機構,竟在一年內舉辦數十個地區性甚至號稱國際性比賽。更甚者,為了吸引學生參賽從而增加主辦者收益,出現得獎容易、無獎更難的奇怪現象。譬如在參賽者中,竟有一半以上獲得一等獎或金獎,反而没有獎的人卻寥寥無幾。
毫無疑問,學生取得獎項,可為其學習帶來鼓勵和刺激,但需要老師或家長有清醒的頭腦教育和引導學生,而非讓學生認為得獎就天下第一。負面的因素會把家長和學生導入狹窄的進步空間,讓“人人有份”的獎盃蒙蔽眼睛。由於比賽以商業利潤為前提,質量難以保證,評委質素參差,低質素的評語又給予參賽者錯誤的導向。有學校為鼓勵學生參賽,給予得獎者“優點”等獎勵,原意雖好,卻間接幫助渾水摸魚的辦賽者。
期望家長和學校都能為子女和學生物色正經的音樂比賽,也希望比賽主辦者認真為學生提供真正意義的比賽。
□清 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