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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金撥八十萬助卅四困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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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3 5月2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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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金撥八十萬助卅四困戶

    公益金撥八十萬助卅四困戶

    【本報消息】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近日撥款八十萬七千八百元,助三十四困難戶暫度難關。

    一、申請人陳獻玲,女,四十二歲,居筷子基社屋。丈夫突然去世,失去家庭支柱,積蓄有限,無工作,要照顧幼女,靠央積金及養老金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二、申請人林亞粉,女,四十九歲,居漁翁街。與丈夫離異,自身患病多年,無工作,女兒處於大學求學階段,生活拮据。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三、申請人李紹良,男,七十七歲,居青洲社屋。患病多年,行動不便,定期覆診及購買保健品。太太從事賭場工作,收入有限,一家靠社保援助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四、申請人曾鐵全,男,五十八歲,居石排灣樂群樓。因治病花費大筆醫療費,三名兒子有特殊學習需要,太太無工作,一家靠援助金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元援助。

    五、申請人劉少峰,男,六十歲,居如意廣場。已截肢,定期覆診,靠輪椅代步,太太無業,每月靠傷殘金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九千九百元援助。

    六、申請人劉清梅,女,五十五歲,居八達新村。患病,無法工作,兒子患腎病,定期洗腎,二人靠政府援助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七、申請人蔡琴芳,女,四十五歲,居拱北夏灣。丈夫去世,獨力照顧幼女,靠打散工過活,每月要交租,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五千元援助。

    八、申請人歐洪傑,男,五十二歲,居母親會大廈。因病沒有工作多年,靠太太照顧,每月支出大,收入有限。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九、申請人呂培釗,男,五十二歲,居氹仔海洋花園。妻患病,花費大筆醫療費,定期覆診,每月要供樓。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十、申請人張春梅,女,六十四歲,居拱北。丈夫患多種疾病,定期覆診,因照顧丈夫未能工作,每月靠丈夫社保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十一、申請人鄭秋金,女,六十五歲,居青翠樓。有高血壓,需定期覆診,靠每月社保過活,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千元援助。

    十二、申請人霍君玲,女,四十四歲,居大碼頭街。患病多年,無法工作,每月要交屋租及生活雜費等,積蓄有限,靠社保殘疾金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十三、申請人張彩琴,女,六十四歲,居湖畔花園。患病後不良於行,每月靠社保殘疾金過活,生活困苦。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十四、申請人潘建欽,女,六十五歲,居亨達大廈。患病多年,兒子因精神問題無法工作,二人每月靠兒子殘疾金及其退休金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十五、申請人高焯明,男,五十八歲,居東方斜巷。太太患病,在家休養,花去大筆醫療費,每月供樓及開支大,兒子正處大學求學階段,一家生活拮据。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五千元援助。

    十六、申請人黃碧麗,女,卅三歲,居美副將大馬路。先生突然離世,花去大筆殮葬費,因照顧兩個小朋友無法工作,獲食物銀行幫助,每月供樓,不獲政府任何資助。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元援助。

    十七、申請人容文櫓,男,六十五歲,居黑沙環。患病多年,失業,拖欠租金,每月僅靠社保援助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十八、申請人楊秀燕,女,六十六歲,居關閘廣場。患病,丈夫早年去世,育有一女一子,細女現於大學階段,生活拮据。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十九、申請人陳萍萍,女,三十四歲,居江海花園。丈夫因工傷居家休養,另因急病送院治理,花掉大筆醫療費,一家無接受政府任何援助,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元援助。

    二十、申請人鍾齊歡,女,四十七歲,居新城市花園。自己患病多年,與丈夫於二○一五年離婚,三名女兒分別處於大、中及小學階段,靠社工局援助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五千元援助。

    二十一、申請人李華佔,男,六十三歲,居區華利街。大兒子患病失去工作能力,需定期覆診,次子在夜校就讀,全家靠妻子任職清潔工有限收入過活,每月供樓,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元援助。

    二十二、申請人黃連廣,男,五十八歲,居關閘廣場。因病花去大筆醫療費,要照顧年幼女兒,沒有工作,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五千元援助。

    二十三、申請人何麗蓮,女,七十二歲,居永寧廣場。入院治療多時,無經濟收入,每月靠養老金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元援助。

    二十四、申請人劉陳珍,女,三十三歲,居船澳巷。丈夫年前因中風失去工作,之後雙方離婚,由其一人撫養幼女,目前無法工作,無申請政府任何援助,每月要交屋租。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五千元援助。

    二十五、申請人徐浩斌,男,十一歲,居沙梨頭海邊街。申請人為小學生,其父親早逝,母親要照顧自己無法工作,一家人沒有收入,靠社工局援助過活,每月交屋租及雜費等。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元援助。

    二十六、申請人廖巧笑,女,三十三歲,居利達新村。丈夫去世,失去一家經濟支柱,其本人是家庭主婦,處於懷孕階段,沒有工作,每月要供樓等。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五千元援助。

    二十七、申請人陳小冰,女,二十八歲,居運順新村。需用電動輪椅行走多年,常出現故障,與父母親及弟弟同住,生活困難,冀支援購買新的電動輪椅。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九千九百元援助。

    二十八、申請人羅少紅,女,六十二歲,居江海花園。丈夫去世多年,她本人已退休,同無業兒子及外孫一同生活,每月靠社保援助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五千元援助。

    二十九、申請人彭煜欣,女,四十二歲,居黑沙環。與丈夫及兩名子女同母親一起租屋住,每月支出大,自己要照顧家人未能工作,小兒子不良於行,生活拮据。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元援助。

    三十、申請人馮和好,女,七十九歲,居永添新村。與丈夫同樣患病多年,靠社保援助過活,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元援助。

    三十一、申請人楊潤娣,女,五十三歲,居美居廣場。丈夫早前因車禍受傷,花去大筆醫療費,大女兒待業,次女及細仔正處於大學階段,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五千元援助。

    三十二、申請人王美雅,女,四十歲,居菜園路。丈夫患病,向親友借款就醫,其後不久去世,要照顧二老及兩名子女,租屋住,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五千元援助。

    三十三、申請人唐婉敏,女,廿四歲,居南華新村。因照顧孩子無法工作,小兒在內地接受手術時花去其所有積蓄,回澳後定期覆診,丈夫為內地人,一家租屋住,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五千元援助。

    三十四、申請人吳成芳,女,五十二歲,居雅廉訪。早年與丈夫離婚,沒有孩子,寄居朋友家,近年患病後無法工作,無接受任何援助。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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