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子陳致中高雄入獄
【本報綜合報道】據中新社台北十一日消息:台灣地區前領導人陳水扁之子陳致中因涉洗錢案被判刑一年。今日下午約三時三十分,陳致中抵達高雄地檢署報到,隨後前往監獄服刑。
綜合聯合新聞網、中時新聞網等台灣媒體報道,陳致中因涉嫌幫助母親吳淑珍洗錢,於今年四月廿六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科罰金一百五十萬元新台幣。
二度解除議員職權
今日下午約三時三十分,陳致中抵達高雄地檢署報到,在確認身份、刑期等資料後,步上囚車。約三時三十五分,囚車從高雄地檢署出發前往高雄第二監獄,陳致中預計將在該監獄服刑。
據報道,陳致中二○一一年曾因偽證罪被判刑三個月,初次喪失高雄市議員資格。今年四月廿六日,陳致中因涉洗錢案被判刑一年,其高雄市議員生涯被二度解職。
高雄市議會日前表示,今年的判決確定當日,已解除陳致中職權,陳致中也依法繳回四月預發薪水及助理費。
獄方聲稱一視同仁
另外,對於陳致中入獄服刑,獄方表示,會對所有受刑人員一視同仁。
不過,根據有關規定,陳致中入獄滿兩個月後,就能到外役監服刑,除了行動較為自由,還能與眷屬同住,以每月一次、每次不超過七日為原則。如果表現良好,還可申請返家探視,以每月一次,每次最多四十小時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