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土地性質使用期限等規定
律師:內地置業審慎免觸誤區
【本報消息】律師業高等委員會主席石立炘表示,現已有約七十位律師取得大灣區律師執業資格,大灣區拓展澳門律師發展空間。對於不少本澳居民遇到內地置業糾紛問題,提醒在內地買樓時要注意土地性質和使用期限等規定,包括做生意,最好聘請律師協助,以免觸及誤區。
盡量聘請律師協助
石立炘昨出席澳門電台節目探討法律推廣及律師專業發展。不少居民致電節目諮詢法律問題,包括長期受到噪音滋擾卻無法解決、樓宇滲漏水處理、遺囑訂立收費等。也有兩位購買橫琴“商住樓”的苦主表示,無法進行住宅的裝修,單位只可作辦公用途,和當初發展商宣稱的內容不符。即使打官司勝訴,發展商也無錢賠償,之前已有勝訴的買家追討賠償不果。事件牽涉眾多澳門買家,均苦無對策。又表示現在橫琴由內地和澳門政府共管,“橫琴政府將責任推畀澳門政府”,澳門政府則表示只能按照法律辦事。
石立炘回應橫琴置業糾紛問題時,提醒澳門不動產購買、樓宇相關規定和內地差異大,在內地置業必須審慎,尤其要注意土地用途、性質、使用期限等規定,建議當事人在內地按照法律程序處理,或可嘗試透過調解、仲裁方式,以維護自身權益。在內地購買不動產一般很少有律師參與,買家自行去相關部門交收、轉名,為免觸及誤區,建議港澳居民在內地做生意、買樓時,盡量聘請律師協助。
律師收費貨比三家
對於律師行業,石立炘表示,律師業是經濟發展的指標,社會經濟發展得越好,對法律服務的需求越大。近兩、三年律師人數增減除與市場因素有關,政府工開考、司法官培訓也會有律師或實習律師轉職。認為律師要因應社會發展持續進修,提升自身專業素質。收費方面,視乎案件的複雜程度,每宗案件都不同,難有收費標準,但建議居民可問多幾位律師,“貨比三家”。
客觀應對律師投訴
談及律師業高等委員會的職責,石立炘表示,委員會專責處理對律師、實習律師的投訴,負責品德及紀律的問題。近年對律師、實習律師的投訴平均每年約二十至三十宗,主要來自案件當事人、法院或檢察院審案過程中發現有違反道德規範的跡象,也有律師和律師之間代表不同客戶時有爭議。大部分投訴可以避免,當事人和律師之間可有更良好溝通,資歷淺的律師開律師事務所有問題時可能未得到及時支援。有部分投訴成立,也有理據不充分或不實情況。強調委員會客觀分析投訴,不會偏幫任何一方。如對有關決定不服,當事人有權向中級法院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