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龍夾屋降限高不過百一米
【本報消息】工務局現正公示偉龍馬路夾心房屋項目,以及新城A區五幅經屋土地的規劃條件圖草案,並收集意見。“夾屋”草案建議多項公共綠化處理,建巴士轉乘站、公共停車場,建築面積不少於一千五百平方米之社會設施。
貴過經屋平過私樓
“夾屋”定位售價、收入及資產限額高於經屋,但低於私樓樓價,相關的《夾心房屋法律制度》法案仍在立法會小組會審議之中。今屆政府計劃陸續啟動興建約七千至一萬個“夾屋”單位。
這幅“夾屋”“鄰近偉龍馬路及雞頸馬路之土地”,原本從商人手上收回作興建公屋,當局並於二〇一七年發出公屋的規劃條件圖,今份改建“夾屋”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樓宇設計已改變,街影面積計算不同,樓宇最大許可高度也由原本海拔一百五十五米,改為面向偉龍馬路的A地塊最大許可高度為海拔九十米、向雞頸馬路的B地塊為海拔一百一十米。
裙樓部分維持上一份規劃條件,頂層除作垂直交通外,必須架作綠化休憩區,但塔樓底部可作住宅的共同設施,如會所。
今份草案建議,如不能符合塔樓之間的距離不少於塔樓高度之六分之一等條件,在遞交工程計劃草案時,須一併呈交“空氣流通”的評估報告供相關部門審核。
須設有公共停車場
新草案建議須於地面層內設置巴士轉乘站,地段內須設置公共停車場。公共綠化處理增加多項具體要求,就工程範圍涉及對行道樹的保護措施,須聽取市政署意見,植物種植面積不應少於地段面積約百分之三十五;天台須作綠化處理或太陽能設備,面積不應少於露天面積的百分之三十;裙樓頂層須作綠化處理,植物種植面積不應少於露天面積的百分之五十;地面層亦須作綠化處理,植物種植面積不應少於露天面積的百分之三十。
此外,要對現有斜坡進行必要的穩固工程及排水等相關基建工程,保持現有地形特徵並作綠化景觀處理。在地段內須預留足夠空間及面積作為通往公共行人天橋的通道,包括設置獨立的自動扶手電梯及升降機的公共樓梯;要設置建築面積不少於一千五百平方米的社會設施。維持建議須保留地段內現存樹木,但當不可能在原位保留時,必須請求市政署協助將樹木移栽在地段範圍以外的其他地方。
A區五地段建經屋
新草案建議須呈交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交通評估報告供相關部門審核。在工程計劃草案及建築計劃階段須聽取交通局、環保局的意見。已不用像上一份草案,要呈交綠化補償方案,以及在工程計劃草案階段聽取民航局、文化局、房屋局的意見。
另外,按照工務局的《新城A區城市規劃研究》,A區的B5、B7、B8、B11、B12土地在今年開發,全部建設經屋,共約五千六百戶。本年度施政報告就提出可開展新一期經屋申請。今次該五幅地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建議的規劃用途、可開發土地面積、停車場設計等,都是根據規劃研究要求;最高海拔九十八米至一百〇四米的樓宇高度,則參照民航局意見或根據規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