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星小輪船長“過勞死”
勞福局:彈性休息需雙方同意
【本報消息】據港媒七日報道:一名四十七歲天星小輪船長連續工作廿三日,在通宵更工作期間突然暈倒不治,揭天星小輪的船長需連續返工廿五日,每日工作八小時。勞工及福利局長孫玉菡七日表示,在《僱傭條例》下,僱員每七天可享有不少於一天休息日,當然法例也給予一些彈性。如果有關僱主的休息日安排較彈性化,則有先決條件:須符合法例,及須得到僱員同意,即僱主與僱員之間雙方同意協商下,才可落實較彈性安排。因應天星小輪的事件,勞工處已接觸天星小輪有限公司,提醒所有安排必須符合《僱傭條例》,而所有安排必須得到僱員同意才可實行。
對於會否考慮將“過勞死”納入工傷意外,孫玉菡表示,過去幾年,勞工處有與相關組織檢視。職業安全健康局有一份報告曾經檢視“工作間死亡個案與工作情況關係的研究”,研究某些職業尤其是建造業和保安,過去數年員工因種種原因在工作期間死亡的個案。研究的整體看法是,很多員工似乎不知道自己有慢性疾病,例如高血壓或相當程度的血管阻塞,但事後才發現。現時勞工處已與職安局一同做相關工作,希望推廣員工在工作期間多注意自己的身體,尤其是針對一些較高危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