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銀行職員涉勾結詐團被訴
【中新社台北五日電】據中時新聞網、雅虎新聞今日報道,台灣桃園一名銀行職員涉嫌“指導”詐騙集團提高轉賬額度到一千萬元至一千五百萬元(新台幣,下同)。檢方將廿二人依法提起公訴,並請求從重量刑。
擅提帳戶轉帳額度
桃園地檢署表示,該案是在偵辦一宗詐騙集團的案件時發現,有朱姓銀行職員涉嫌被吸收參與犯罪。檢方表示,該詐騙集團中自願提供賬戶的成員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朱姓銀行職員與詐騙集團合作,提供“技術指導”,並且利用銀行櫃檯的“過號”漏洞,將這些人的轉賬額度提高到一千萬元至一千五百萬元。
民眾損失三點三億
報道稱,每單案件,朱姓銀行職員可分得五萬元報酬。共有十二人被提高了額度。檢方認為,詐騙集團的主嫌林姓男子熟知辦案手法,滲透銀行吸收職員,破壞金融監管機制,造成民眾損失三點三億元。檢方共追緝廿二人,查扣涉嫌犯罪所得四千七百萬元。
中時新聞網報道此案時,將此次有銀行職員加入詐騙集團參與作案,稱為“全台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