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時薪四十元生效
【新華社香港一日電】香港特區政府一日宣佈,自當日起,香港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由每小時三十七點五港元調升至每小時四十港元。
根據香港《最低工資條例》,僱員不論是月薪、日薪、時薪、件薪、長工、臨時工、全職或兼職等,也不論是否按《僱傭條例》的連續性合約受僱,均受法定最低工資保障。
據悉,殘疾僱員同樣受法定最低工資保障,《最低工資條例》提供特別安排,讓他們可選擇進行生產能力評估,從而確定他們應獲得不低於法定最低工資的薪酬,或收取按生產能力應獲得的工資。
此外,《僱傭條例》規定僱主記錄僱員總工作時數的每月金額上限,自當日起由一萬五千三百港元提高至一萬六千三百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