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文壇剽竊案說起
最近的文壇,剽竊案頻發。《作品》、《西湖》、《紅豆》等文藝刊物都出現了剽竊之作,而且有幾首詩是出自同一人。其作案手法是,找到一些公開發表的散文詩,經重新分行處理後就變成了他的“詩”。這樣的“詩”能被錄用,暴露了一個問題,即,散文或散文詩分行處理後就被視為詩。這恰恰證明了文體自覺的嚴重匱乏。
關於剽竊事實的釐清,就交由司法部門。文藝界應聚焦於新詩的文體建設,及由此形成的文體自覺。寫詩最講創意,務去陳言,務去套路。濃烈如酒、爛醉如泥、姹紫嫣紅等套語、成語,除非另有新意,是不能進入詩裡的。還有,顧城把遠近關係寫得很牛了,如果再寫遠近關係,就要另闢蹊徑。
學院派寫詩,最好當自己是文盲,切不可“掉書袋”。不同文體寫作,要注意變頻和切換。各體兼擅的作家,並非擁有超智能,只是略有文體自覺而已。有些民間詩人的小詩,語言看似蕪漫、不講究,但卻有來自真實生活的新鮮觸感,有那麼點詩界蕭紅的意思。
從生活本身發現語言,從自然生息尋找節奏。不依賴熟語、成語,尤其要摒棄陳舊意象,則新詩大有可為。
殘雪的《山上的小屋》是傳統寫法與先鋒藝術的分水嶺。悟到“山上的小屋”或有或無,即是先鋒寫作的開始。意之所向,隨物賦形。先鋒寫作的取向之一是消解意義,所以“山上的小屋”也就在意念中消失了,因此產生荒誕感。荒誕,是現代性反諷應有之義,但不能刻意作態,更不可拙劣模仿。
有些作家公開宣稱,不接受批評指正。那文學批評就沒有存在必要了。非經典的詩不能評,因作者拒絕批評,但不批評又如何經典化?這種批評的悖論可稱之為文壇的“第二十二條軍規”。然而,莫言如有諍友,就不會也不敢發表《餃子歌》。無批評則無進步。
龔 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