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確使用電單車頭盔?
駕駛電單車時要配戴頭盔相信大家都知道,但在街上大家可能會不時留意到有些人配戴了頭盔,但卻沒有扣好頭盔帶。除了存在安全問題外,不扣好頭盔帶也屬於違法行為。
根據《道路交通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不論是輕型電單車或重型電單車的駕駛員或乘客,都必須配戴頭盔,以保護其頭部。該條亦同時規定,在配戴頭盔時,如果沒有繫緊安全扣帶,則會視為無使用頭盔。因此,駕駛電單車時沒有配戴頭盔,又或者配戴時沒有繫緊安全扣帶亦屬違法,一旦被發現而被檢控,違法者可被罰款六百澳門元。
除此之外,駕駛者在配戴頭盔時,亦須使用交通事務局核准的頭盔型號,否則同樣會視為無使用頭盔。至於哪些型號的頭盔已被當局核准,可透過當局的網站查閱(https://www.dsat.gov.mo/dsat/helmet.aspx)。
最後,如駕駛者所配戴的頭盔裝有面罩,該面罩亦須透明並以不反光的不碎物料製成,從而可讓人看見使用者臉部,違反規定而被檢控的駕駛者,同樣可被罰款六百澳門元。
註:本文內容主要參考《道路交通法》第六十五條及《核准輕型及重型摩托車駕駛員及乘客防護頭盔的型號》第二條的規定。(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