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十八歲最多持一澳物業可申請
“新街坊”均價每平米三萬人幣
【本報消息】橫琴“澳門新街坊”釋出申請資格,在澳持有一個居住單位亦在符合範圍內。
不能持有珠海物業
都更公司董事會主席林金城在回覆議員梁孫旭關於橫琴新街坊項目的認購條件和售價的書面質詢時表示,橫琴“澳門新街坊”以限價方式出售,提供逾四千個住宅單位,現正積極籌備銷售工作。申請購買資格方面,須為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的十八歲或以上人士;在澳門沒持有或最多持有一個作居住用途的單位;在珠海沒持有住宅物業。根據行政長官早前表示,都更公司已經與珠海簽訂協議,“澳門新街坊”項目平均價格約每平方米三萬人民幣。
商舖優先引澳品牌
林金城指出,“澳門新街坊”項目設有約五千平方米商業面積(約六十個舖位),有關招商引資將優先考慮澳門本地中小企業及品牌,以滿足住戶日常生活所需為大方向,開放多元化零售業態落戶,為澳門企業發展及青年創業提供便利條件,預計可於短期內公開招商方式。
議員倡分配需要者
雖然都更公司釋出“澳門新街坊”申請資格,但未有提及具體方式。議員梁孫旭表示,儘管現時都更公司就“新街坊項目”的認購和售價制訂方案,但到底是以抽籤、按購買先後排序還是以計分制的方式則仍未有公佈。認為有關項目雖然未必有動用政府公帑,但畢竟作為社會政策,應發揮最大的社會價值,希望當局充分考慮,將資源分配給最有需要的人,如無物業、有家庭發展需要、在深合區工作和發展的人士等。
修法助民融深合區
另一方面,梁孫旭指出,根據本澳現行一些居民的社會福利政策,不少都有要求居住在澳一百八十三天,例如央積金注資等;將來如果有居民在深合區居住和工作,未必能滿足有關的要求,希望當局透過制訂專門法規,以解決有關問題,鼓勵居民積極參與深合區建設,促進琴澳兩地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