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辦非高教私校會計賬目法規說明會
私校需設財務管理專責小組
【本報消息】特區政府頒佈的第一/二〇二三號行政法規《非高等教育不牟利私立學校的會計帳目》二月十四日起生效。為讓非高等教育不牟利私立學校的辦學實體代表、校長、學校其他中、高層管理人員,以及財務人員了解相關規定,教青局分別於二月二十三日和二十七日舉辦有關法規的說明會,與近二百位辦學實體代表及學校人員交流。同場亦特邀財政局代表就學校提交二〇二二年度所得補充稅——收益申報書之事宜作講解。
說明會上,教青局副局長黃嘉祺首先感謝學校、會計專業團體及有關公共部門等對上述法規的制訂提供寶貴意見。為提高學校的財務管理效益及更有利於學校運作,行政法規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調整,包括把財政年度調整與學校年度一致、延後了交賬日期、要求學校設立“財務管理專責小組”,以及規定學校必須提交審計報告等。
說明會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由教青局人員介紹新法規的重點內容和後續的支援配套措施。第二部分由財政局代表介紹學校提交二〇二二年度所得補充稅——收益申報書之事宜。隨後,兩局人員跟與會者互動交流。
為配合新法規的推行,教青局以多方面配套措施支援學校,包括提供內部控制範本予學校參考、持續舉辦工作坊和培訓活動,以及透過“學校發展資助計劃”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