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截卅六車超速六車改裝
【本報消息】治安警持續打擊超速駕駛及非法改裝車輛行動。交通警員本月十日及十一日,分別在澳門南灣大馬路與約翰四世大馬路交界、林茂海邊大馬路、氹仔東亞運大馬路、海洋大馬路、史伯泰海軍將軍馬路、蓮花海濱大馬路及路環和諧大馬路進行查車行動,截獲三十二輛輕型私家車及四輛重型電單車涉嫌超速駕駛,警員已對駕駛者檢控。
行動中,另截獲兩輛輕型私家車及四輛重型電單車,分別涉及排氣喉發出的噪音疑超過法定標準、配件沒有登記、車牌不符合規格及車前燈不合規格。交通警員已對駕駛者作相應檢控,並通知相關人士將車輛移送交通事務局檢驗。
當中一名電單車男駕駛者在蓮花海濱大馬路沒有按指示停車受檢,交通警員立即追截,於樂居大馬路將其截獲,該男駕駛者涉嫌觸犯《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條“危險駕駛道路上之車輛”罪及第三百一十二條“違令”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涉案電單車男駕駛者另涉及駕駛之車輛輪胎尺寸與登記摺所載不符及沒有保險,交通警員已對其作相應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