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罰三百八十三人次
聘過界司機僱主人均罰八千
【本報消息】澳門與內地的駕照互認將於五月中生效,社會擔憂或加劇過界司機問題及現行罰則過輕。勞工局回覆查詢時表示,由二○一九年至二○二三年一月期間,因聘用過界、過職司機而被行政處罰的僱主及實體合共三百八十三人次,處罰金額合計三百一十三萬五千元,即平均每名僱主被科處約八千一百八十五元。
有僱主被撤外僱額
勞工局表示,由二○一九至二○二三年一月期間,因非法從事司機工作(包括過職、過界)而被行政處罰的僱主或聘用實體合共三百八十三人次,處罰金額合計三百一十三萬五千澳門元,當中約百分之七、有廿八個違法僱主實體被科處附加處罰,合共被廢止六十四個外地僱員聘用許可,並剝奪申請新聘用外地僱員許可之權利,為期六至廿四個月不等。
對修法持開放態度
被問及會否檢討及修法?勞工局稱,任何勞動法律的修改,均需與特區其他法律相配合,局方會持續以開放態度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及建議。
勞工局強調,局方一直致力打擊非法工作,以保障本澳居民的就業權利,作為勞動監察部門,持續監察《聘用外地僱員法》及《禁止非法工作規章》的遵守情況,並會持續與治安警察局等權限部門保持緊密溝通,互相配合,以增強打擊非法工作的執法力度和成效。倘警察部門在公共道路上截查車輛,發現非法從事司機工作情況,警察部門會將筆錄轉交勞工局,並由勞工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