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辦三年查六十案
廿三宗“起底”案被罰廿萬
【本報消息】澳門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昨早探討個人資料保護問題。個資辦副主任邱顯哲表示,澳門一直存在“起底”問題, 二○二○至二○二二年疫情期間,涉及“起底”個案共有六十宗,形容沒有爆發式增長,當中共廿三宗被處罰,處罰金額約十九點五萬元。
邱顯哲表示,有居民基於洩忿或報復心態在網上公佈他人的個人資料,引起網民公審和批評,當中可能涉及不法利用,將個人資料變成武器攻擊他人,會對當事人造成損害。
被問及在“起底”個案中,僅約四成被處罰,是否經“太空號”帳號發佈個人資料就查不到?邱顯哲表示,部分個案因證據不足、又或找不到發佈貼文或發佈者而無條件調查。部分網上帖文是用虛假身份開設帳戶發佈,但因該網上平台的總公司或伺服器不在澳門,承認調查較迂迴、存在一定困難。不過,若涉案當事人知悉發佈者誰屬,亦會邀請對方協助調查。
多方式查“太空號”
個資辦高級技術員蕭馮泳華提醒居民,不要以為透過開設“太空號”帳號發佈他人個人資料就“無事”。 個資辦會透過不同方式調查,包括“太空號”帳號持有人、資料來源途徑、是否唯一資料掌控者等,強調並非找不到帳戶資料就歸檔處理。又指,調查期間,若有人向個資辦提供虛假資料,不排除交司警跟進調查。
僱員黑名單或違法
有居民懷疑博彩業存在“就業黑名單”,而影響從事其他博彩業工作。邱顯哲表示,不清楚博彩業中有沒有就業黑名單,一般僱員入職時公司有正當性收集個人料資,但離職後僱員個人資料應該銷毀或不保存,若公司整理成名單再流傳至其他公司,就可能違反個資法。“家傭黑名單”情況大同小異,前僱主若把家傭的相片或護照上傳至網上或大型社交群組內傳播,亦有可能違反“個資法”規定。
車牌屬於個人資料
有聽眾關注網上分享行車記錄儀拍攝影片會否違反“個資法”。邱顯哲表示,居民把行車記錄儀拍攝的影片作為個人自用或交通意外的證據,原則上沒有問題。但把影片上載社交平台分享,公開他人駕駛態度,引起公眾批評;若影片能清晰看到車牌號碼,因可由車牌號碼識別車主身份,因此車牌亦屬於個人資料。處理個人資料需符合“個資法”規定,倘沒有正當性處理個資,則有可能違法。
不能強迫掃碼落單
有聽眾反映曾拍攝他人違法行為反被警方要求刪除錄像,質疑過度保護個人資料;亦有聽眾認為涉及違法內容不能作為證據不合理,認為應修法。邱顯哲強調,刑事調查屬警方職權,居民取得的影片證據要合法,若對方不同意下拍攝或錄音,拍攝者有可能觸犯刑事中的不法錄製及照片罪規定。
另外,隨着科技進步,不少餐廳採用“掃碼落單”。蕭馮泳華表示,“掃碼落單”需注意會否在消費者未同意下獲取頭像或電話等個人資料,建議餐廳要提供其他方式選擇,不能強迫同意獲取個人資料才能落單。外賣單據或有個人資料,商戶和外賣平台有責任提醒員工確保消費者資料不外洩,亦不能用於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