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漢涉毆打禁錮妻子被捕
兩外僱員工無視事主求助同被拘
【本報消息】司警解偵破一宗家暴案件,揭發中區某醫療中心五旬男東主涉嫌多次毆打、勒頸及禁錮妻子,更以廁所刷刷面羞辱;中心另外兩名女外僱面對事主求助“視若無睹”,不提供協助。涉案三人被司警帶查,案件移送法辦。
被捕男子姓廖,四十九歲,本地人,醫療中心東主;妻子年約三十二歲,本地人,醫療中心員工。兩人正辦理離婚,育有一名八歲兒子在內地生活。醫療中心兩名女外僱均三十多歲,分別是菲律賓及內地人。
廁刷刷面禁錮家暴
司警表示,本月六日下午五時,女事主到司警局報案稱被丈夫家暴多年。她與廖某在二○一四年結婚,並在丈夫的醫療中心工作,隨後發現丈夫性格暴躁、控制慾強,自二○一八年起多次因生活瑣事被丈夫拉扯頭髮、拳打腳踢,但基於生活及經濟問題,事主只能啞忍。至去年一月二十九日晚上八時許,事主在醫療中心被丈夫責怪無法找到物品,被拉入醫療室以索帶捆綁手腳,更遭謾罵、用布條勒頸和拳打腳踢。事主被禁錮近六小時,至翌日凌晨二時才被釋放。被禁錮期間,事主多次向中心兩名員工求助,冀替其報警,但有人“無動於衷”。
分居後仍滋擾事主
自此之後,事主決心與丈夫分居,但在同年二月下旬,事主被對方遊說返回醫療中心工作,但有人繼續滋擾及糾纏事主,如阻其收工等。心灰意冷的事主向社工傾訴,至近日決定報警。
司警跟進調查後,前日在中區住所拘捕疑人,有人否認作案,經司警綜合調查及分析,有充分證據顯示有人過往至少十次對事主拳打腳踢、並以布帶勒頸,以廁所刷刷面羞辱,懷疑涉禁錮及家暴加重情節。另外,司警將兩名涉案女外僱帶查,涉觸犯“幫助之不作為罪”,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