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top top
第B03版:要聞 上一版3  4下一版  
      本版標題導航
韓民:堪比1910年日吞併朝
日擬啟解除對韓出口管制磋商
華促日妥處歷史遺留問題
韓日二戰強徵勞工賠償糾紛
中美參與才會和談
澤連斯基與軍方有分歧
     [ 設為首頁 ] | | [ 返回主頁 ] |
今日日期:     版面導航
當前報紙日期:
2023 3月7日 星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縮小 默认        

韓日二戰強徵勞工賠償糾紛



進步活動人士在首爾外交部外舉行抗議 (路透社)

    韓日二戰強徵勞工賠償糾紛

    二○一八年,韓國最高法院判處日本製鐵(原新日鐵住金)和三菱重工業公司向二戰時期被強徵勞工支付賠償;日本則根據一九六五年簽訂的《日韓請求權協定》,主張被告企業沒有賠償責任,並拒絕道歉,日韓關係惡化。二○一九年七月,日本限制對韓出口高純度氟化氫,這種用於蝕刻晶圓半導體關鍵材料,日本產能大約佔全球產能的百分之七十。同年八月,日本又把韓國踢出出口管理優待對象國。韓國隨後宣佈採取“應對措施”,並將此事告上世貿組織。(據觀察者網)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