銜接規則程序促跨境化解糾紛
粵新措促南沙港澳司法合作
【本報記者廣州五日電】廣東省高級法院最近印發《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服務和保障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見》。十八條意見明確以高質發展為牽引,高水準推進開放、高起點深化粵港澳合作、高標準強化法治,為南沙形成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提供司法保障。
一是推進涉港澳訴訟程序和規則銜接。簡化港澳訴訟主體資格司法確認和訴訟證據認定,完善涉港澳民商事案網上授權委託見證機制,推進與港澳民事訴訟證據規則對接。支持南沙自貿區法院在涉港澳商事案件完善證人出庭和交叉質證制度,探索不同法域訴訟證據審查確認案件事實,統一裁判規則。
跨境交流研究案例
二是健全跨境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推動建立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紛中心,推廣“內地+港澳”調解員“雙調解”模式,推動實現涉港澳調解組織和調解員資質統一認證。支持和規範跨域開展律師調解、商事調解、行業調解等調解服務,探索由南沙自貿區法院試點受理該類型調解協議的司法確認案件。
三是拓展南沙自貿區法院綜合職能。準確把握拓展綜合職能的改革定位,根據南沙平台建設法定機構整體要求,分階段推進南沙自貿區法院建設。優先完善涉外涉港澳商事案件管轄制度,合理調整內設機構職能職責,強化審判團隊人員配置。
四是完善跨境司法協助機制。與港澳訴訟服務對接,完善國際化訴訟平台,提升粵港澳大灣區法院跨區域司法協助水平,依托南沙自貿區法院升級港澳區際司法協助平台,推行跨境網絡訴訟服務線上辦理,為港澳當事人提供更便捷訴訟服務。
五是加強跨境法律研討交流。推動簡化跨境司法交流合作審批程序,促進粵港澳司法人員交流互訪。依托粵港澳司法研究創新基地等平台,加強跨境貿易、跨境投資、跨境金融等領域比較法研究,開展法律研討、司法論壇和模擬審判等交流。
六是完善跨境案例研究發佈機制。深化大灣區案例研究基地建設,完善跨境糾紛典型案例發現、培育、研究、應用機制,定期發佈粵港澳跨境糾紛典型案例。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司法案例研討,促進涉港澳案件裁判標準統一,提高跨境規則透明度。
便利港澳法律人才
七是健全跨境法律人才培養機制。加強高層次審判專業人才培養儲備,完善涉外法律人才定期交流和定向培養機制,細化落實法律研修學者、法律實習生制度,支持深化港澳學生司法交流基地建設,為港澳優秀青年法律人才在粵港澳大灣區從事法律服務提供便利。支持南沙自貿區法院司法智庫建設,加快培養具有國際化視野、專業化能力的跨境法律人才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