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實施駕照互認影響生計
業界促嚴打過界司機增罰
【本報消息】政府規定職業司機一定要由本地人擔任,澳門是否不存在外僱從事職業司機的問題?五月十六日實施“駕照互認”後,澳門職業司機也不用擔心會被過界外僱搶飯碗?有多名職業司機受訪,有的說澳門沒有過界司機,但亦有工作多年的司機形容“(過界司機)是公開的秘密”、“係有僱主踩住法律邊緣做呢種嘢”。
黑工存在各有說法
有內地駕駛執照的外僱,即將也可“互認”執照駕駛澳門B類的輕型汽車,即總重量不超過三千五百公斤的汽車。在運輸物流這一行,駕駛輕型貨車也可用私家車執照。記者向多名澳門送貨司機了解過界司機的情況,當中四人都說“冇聽過有過界司機”、“有政府監管唔怕”、“捉到要罰錢”;有三人則知道存在。
一名工作了約二十年的輕型貨車司機,以“公開的秘密”來形容現時業內的過界司機情況,他擔心將來情況更難控制,僱主如以低薪聘請外僱開車,會影響本地人飯碗,“我哋唔係個個都係知識分子,或者個個都搵到一份啱心水嘅工。”希望政府能夠嚴格監管。重型汽車(貨車)牌不能“互認”,駕駛重型車的陳先生指,現時或將來重型汽車都不會有過界司機。但對於“細車”,他形容將來“某啲人可能會因為人工低而請(外僱)都唔出奇”。現時也一直存在,“漁欄、凍肉,開電單車都會有,舖頭送貨咪一樣內地司機”。
執法不嚴處罰過輕
輕型貨車司機何先生更是親眼目睹,他指約在二○一八年已見一名疑似外僱司機在碼頭開車送凍肉食品,一次過關見對方不是使用澳門回鄉證件,證明是外僱,直至上星期仍見對方開車。他表示,過界司機在澳門不普遍,然而“係有僱主踩住法律邊緣做呢種嘢,因為慳錢”。
何先生認為,只要警方設路障查車,如在青茂口岸至宏建大廈一帶,“肯定會有收穫”、“類似三噸半嘅車仔,肯定會有”。現時是否執法不嚴?他認為是,處罰上僱主亦不介意承擔罰款,“幾千文對老闆嚟講都係皮肉之痛,入唔到骨”,認為最重要是取消勞工額。
經濟未明薪酬仍低
“你都知疫下本地人收入已經唔高,因為賭場環境唔好,薪水唔高影響基層人士,如果仲有過界司機存在更大問題,好影響生計。”何先生說,雖然澳門近期市道復甦,增加招聘職位,但薪酬並不高,該行業也一樣。
去年五十九歲、從巴士司機崗位退下的楊先生更深有體會,過去一年多都找不到職業司機的工作,薪金要求已由二萬多降至一萬多也無公司聘請,“佢哋請後生”。現時做頂更貨車司機,有時一個月只開工三、五日,令他愁眉不展,也擔心“駕照互認”生效後,本地人飯碗會受到外僱衝擊。
致命車禍揭發黑工
翻查資料,勞工局曾在二○一八年向立法會介紹,該年一至六月,因非法從事司機工作被科處行政處罰四十三人次,當中僱主四十一人次、非居民兩人次,罰款金額合共三十二萬七千五百元;另有三名僱主因安排外僱從事司機工作被科處附加處理,合共廢止三名外僱聘用許可及剝奪相關僱主申請新聘用外僱許可的權利,為期六個月至一年不等。
二○一九年三月一日氹仔蓮花海濱大馬路發生一宗嚴重致命交通意外涉及司機過職工作,勞工局其後廢止有關公司的兩個外僱名額,並以每個外僱最高罰款額一萬元計,罰款合共兩萬元,剝奪新聘用外地僱員聘用許可權利兩年。初級法院同年十月裁定涉事外僱一項重過失殺人罪成,判囚三年三個月,禁止駕駛兩年半;為內地人的被告一直缺席受審及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