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中區社諮會會議介紹新法
消防局:危險品倉有初步選址
【本報消息】中區社諮會昨日舉行平常會議,消防局代表向委員介紹《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推行及宣傳工作。局方透露危險品儲存倉已有初步選址。
會議昨日下午三時在沙梨頭活動中心會議室舉行,社諮會召集人戴祖義,副召集人李仲言、歐陽廣球及胡杏珊主持,消防局燃料安全廳長勞杰志、防火廳代廳長林俊生、法律輔助處長李寶佳、教育宣傳及公關處代處長劉皓瑋等介紹工作。
議程前發言時,胡杏珊建議當局廣泛聽取意見,在不影響居民住宅周邊安全的前提下,盡快選址建設危險品儲存倉。同時做好選址及周邊的消防配套,加強儲存倉的防火防爆結構、做好倉內的通風技術、提升專業的消防設備、制訂事故應變預案,減低風險,為相關人員提供安全保障。並建議運輸危險品的車輛必須在車身當眼處掛出相關標誌。
委員戴嘉萍指,新法律制度從無到有,社會和大眾都需要時間認識和適應,建議在新法生效前,加強向業界和社會宣傳和講解,提高企業負責人的主體責任意識及從業人員安全素質。提升事故防範、遏制和應急處置能力,對業界開展恆常培訓,特別是對運輸危險品的車輛和駕駛員,需具一套完善的監管制度。
會後,歐陽廣球及委員梁俊傑受訪表示,危險品儲存倉選址目前已有初步定案,但因未有最終落實,當局未有透露具體選址,方向是遠離民居,當局亦考慮遷移青洲中途倉。此外,多名委員對危險品儲存、運送及宣教等方面提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