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有助經濟型住宿政策發展
酒店協邀財局講解旅遊稅規章
【本報消息】因應修改《
旅遊稅規章》已經生效,澳門酒店協會為讓酒店業界能更清楚相關法例的修訂內容,日前於澳門新濠影滙舉行例行會議,邀請財政局澳門財稅廳長容志聰及處長朱奕聰等代表出席,講解修改《旅遊稅規章》內容,使酒店業界能按相關旅遊政策及法規內容調整配合。
財政局代表於會上就第十一/二○二二法律修改第十九/九六/M號法律通過的《旅遊稅規章》,向與會代表解釋修改規章的目的及細則,並詳細說明主要內容,包括:(一)課徵對象;(二)修改獲豁免旅遊稅之場所類別;(三)計稅價格準則;(四)明確結算期之除斥期間;(五)修訂“累犯”的定義,以及修訂處罰的程序及時效規定等方面。同時也向酒店業界代表聽取履行有關稅務義務的建議和意見,減少涉及旅遊稅務的問題,避免不必要的爭議。期間與會代表積極發問及了解相關細節。
該會會長王淑欣表示,自相關法案修改至今,各酒店業界積極配合政策及法規的規定,同時指出相關修改將有助經濟型住宿的旅遊政策發展,吸引更多旅客來澳住宿消費。隨着出入境政策逐漸開放,訪澳旅客數量穩步上升,澳門於今年成為全球最多福布斯五星酒店的旅遊目的地,酒店業界將繼續提供優質的設施及服務,持續提升澳門旅遊形象,吸引世界各地旅客來澳感受難忘的旅遊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