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婦拾手機據己有被捕
【本報消息】本地六旬婦人涉嫌拾走他人手機據為己有,治安警接報後透過“天眼”鎖定並拘捕疑人。
經查問,有人承認一時貪心犯案,警方現以“在添附情況下或對拾得物、發現物之不正當據為己有”罪對其起訴,移送法辦。
涉案婦人姓黃,六十多歲,本澳居民,報稱無業。
案情指,治安警於上月十六日接獲一名女子報案,指當日早上行經海灣南街時將一部價值約一萬元的手機放入外套衫袋,行至沙梨頭南街時發現手機不知所蹤,沿途折返遍尋無果後報警求助。
治安警接報後翻查“天眼”系統並鎖定上述黃姓婦人,至本月十四日傳召其到警局問話,查問下有人承認當日行經上址時,在地上拾得有關手機,因一時貪心將之拾走並帶回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