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人大原副主任張新起判無期
【中新社北京二十日電】根據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新通報,二十日,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張新起受賄一案,對被告人張新起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張新起受賄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張新起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受賄逾億五元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張新起生於一九五六年八月,山東榮成人,一九七四年七月參加工作,一九七七年三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山東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二○二一年二月,官方通報張新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調查。同年八月,官方通報其被開除黨籍。
據知,經審理查明,二○○一年至二○一九年,被告人張新起利用擔任中共濰坊市委副書記、濰坊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長,中共濰坊市委書記,中共青島市委副書記、青島市人民政府市長,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項目開發、工程承接、規劃審批、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二○○六年至二○二一年,張新起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一點五五億餘元。
立功從輕處罰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新起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其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應當依法懲處。鑒於其到案後提供偵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線索,經查證屬實,具有重大立功表現,並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絕大部分受賄事實,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繳,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初播放的電視專題片《永遠吹衝鋒號》披露了張新起的貪腐細節。片中稱,他的違紀違法問題之一是收受不法企業“明天系”的巨額賄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