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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8版:港聞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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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人判監七至四十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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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3 2月1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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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人判監七至四十四月

    助理大暴動示威者逃走

    八人判監七至四十四月

    【香港中通社十一日電】二○一九年十一月,有示威者非法佔據香港理工大學,八人涉嫌意圖協助理大內的示威者逃避逮捕,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罪,當中一人在審訊途中被加控暴動罪罪成。十一日,一人因暴動罪被判囚三年八個月;其餘七人入獄七至十三個月。

    八名被告分別為司機葉嘉祺、裝修工人何志豪、前立法會議員助理鄭錦滿、民政事務總署行政主任陳啟賢、黃逸滔、舞台燈光工人馮思睿、廣告導演林泳汶、售貨員梁祖光,原本同被控於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在香港連同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即妨礙香港警務處將會作出逮捕的作為。

    鄭錦滿否認妨礙司法公正罪且脫罪,但在審訊途中被加控暴動罪罪成。有三人早前已認罪。

    就鄭錦滿的暴動罪,法官判刑指出,理工大學的暴動規模涉及人數極多,不少人曾使用汽油彈等,需以四年半為量刑起點,但控方可更早提出起訴,卻在審訊中途才加控,有延誤之嫌,酌情減刑九個月,且鄭錦滿同意大部分案情,獲減刑至三年八個月。其餘七人則判入獄七至十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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