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曝象牙交易案輿論譴責
【中新社台北卅一日電】台灣近期曝光一樁象牙交易案,店主將象牙製品標註為古物,從而豁免野生動物保護法條刑責。輿論譴責台灣“開野生動物保育倒車”。
《周刊王》雜誌記者調查發現,台灣拍賣產業龍頭宇珍藝術公司在二○一九年夏季拍賣會上釋出多組象牙藝術製品,標價介於三萬至十八萬元(新台幣,下同)不等,包含瀕臨絕種的亞洲象、非洲象牙。當年七月拍賣品被台北市政府有關部門查獲,公司於隔年遭起訴。
申報古物不受規管
台北市法院一審判定該公司罪成,但店主上訴時聲稱交易的象牙為古物,不在法條管制之列,並成功被豁免刑責。聯合新聞網卅一日的評論文章指出,此判決一出,讓台灣從事野生動物貿易者“大受鼓舞”。
台北市眾多收藏家紛紛向台北市政府申請其收藏的象牙製品為古物,年份從明清時期到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不等。據統計,二○二○年二月至二○二一年十二月間,總共有六十四件象牙製品“憑空”成為一般古物。
台動物保護開倒車
台北教育大學社會與區域發展學系學者蕭文傑批評,如果古物的判定辦法模糊,等於用法律制度給私人收藏增加價值。他直指台灣現行的古物審議制度大有問題。
全球範圍內於一九八九年通過公約全面禁止象牙買賣,台灣在一九九四年修法禁止象牙及其製品買賣、陳列。聯合新聞網報道指出,修法“開了後門”,將“文化資產保存法”所稱的文物剔除在修法之外,藝術品店交易的象牙及其製品若申報交易品為古物,就很大可能不受規範。
血腥市場在台延續
Yahoo新聞轉載的報道指出,台灣修法的緩衝期長達廿五年,直到二○二○年才宣佈全面禁止象牙製品買賣,最高予以一百五十萬元的罰金。
但詭異的是,至今仍然能够在線上購物網站見到銷售的象牙及其製品,價格從數千元到十數萬元不等,包括象棋、佛像、擺件等。多數賣家都宣稱商品為化石古物。
有專家稱,目前坊間可見的所謂化石象牙,恐怕有極高比例是“新鮮的”,是在海關人員專業不足、難以查證之下獲放行,最終造成血腥市場仍在台灣延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