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原非炮竹
年,這東西給人帶來歡樂,也許令某部分人愁。但無論如何,年,畢竟是來也匆匆,去也匆匆,過了人日,年味漸淡,幾已消失。煙花、爆竹宣報收檔,剩餘的貨尾,當局將它燒燬,以策萬全。此舉一時震天價響,火光熊熊,煙雲瀰漫,仿如戰場。
外國人,一般指洋人與我們過年有相同的地方,也有差別之處。相同的是歡樂,差異的是我們鳴放爆竹,他們沒有這種喧鬧。火藥無疑是中國人發明的,正如魯迅《偽自由書 · 電的利弊》說:“外國人用火藥製造子彈,中國卻用它做爆竹敬神。”
爆竹本來就只有一把聲音,沒有殺傷力,根本沒有火藥,把“爆竹”說成“炮竹”是後來的事。爆竹這東西,典出《神異經 · 西荒經》:傳說西方山中有人,個子只有尺把高,名叫“山臊”。人見到他,就要發寒發熱,他最怕爆竹聲,一聽到就被嚇走。後來成為一種習俗,每到過年,人們都要燒竹竿,用爆竹的聲音驅除山臊惡鬼。所以說“爆竹”並非“炮”,完全沒有火藥的殺傷力。宋王安石《除日》詩:“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
火藥發明後,人們才以層層的紙包捲着火藥,接以引線,燃之使爆炸發聲,“爆竹”於是名副其實,升格為“炮竹”。爆竹,亦稱“爆仗”。宋孟元老《東京夢華錄 · 諸軍呈百戲》:“忽作一聲如霹靂,謂之爆仗。”《朱子語類》卷七二:“雷,如今之爆仗,蓋鬱積之極而迸發者也。”朱子這句話不但飽含哲理,也是物理,有謂“物極必反”。《左傳 · 襄公三十一年》:“我聞忠善以損怨,不聞作威以防怨。豈不遽止?然猶防川。大決所犯,傷人必多,吾不克救也。”
冬春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