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加強與港澳交流語言文化
【本報記者廣州廿三日電】省政府最近公佈廣東全面加強新時代語言文字工作措施提出,加大粵港澳大灣區語言文化交流合作。
建國家推廣基地
廣東措施要求深入推廣和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一是提高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程度。按照“聚焦重點、全面普及、鞏固提高”推廣普通話方針,大力推進語言文字推廣基地建設,“十四五”期間爭取建設四至六個國家語言文字推廣基地。
二是發揮學校作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主陣地作用。提高學校語言文字教育教學水平,堅持將語言文字規範化要求納入學校、教師、學生管理和教育教學、評估評價等環節。推進書香校園建設,提高學生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聽說讀寫能力和語文素養,幼兒園要將培養幼兒傾聽和表達習慣作為學前教育學習普通話的重要環節;中小學校要加強規範漢字書寫教育,以閱讀整本書為抓手,全面提高學生聽說讀寫能力。
三是提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應用能力。大力推動學校、機關、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網絡信息、公共服務等系統相關從業人員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等級標準。積極實施以職業技能提升為導向,利用現代化信息技術,對社區青少年、農民、外出和外來務工人員等培訓,提升其普通話水平。
四是加強語言文字使用的社會規範與管理。加大語言文字規範化力度,強化學校、機關、新聞出版、網絡信息等領域語言文字監督檢查。加強對網絡、手機等新媒體語言文字監測和規範,跟蹤研究語言生活新現象和新問題,引導語言生活健康發展。
五是加強面向港澳的國家語言文字推廣,穩步推進對港澳台和外籍人士的普通話水平測試、中文教學服務與中文水平測試工作。積極開展粵港澳大灣區中華經典誦讀活動和語言文化研修等活動,加大與港澳語言文化交流力度,打造粵港澳大灣區語言文化品牌
六是推動語言文字信息化技術發展。加強大學和科研院所的語言信息化技術研究和提升處理能力。推動語言文字與人工智能、大數據、雲計算等信息技術融合,加強語言技術成果轉化及推廣應用,支持數字經濟發展,服務數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設。
建文字科研基地
六是開展語言文字研究。支持大學、科研院所和企事業單位,圍繞國家戰略和發展需求,加強語言文字科研中心和平台建設,探索建設一批省級語言文字科研基地、設研究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