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局:依法推進“駕照互認”
【本報消息】交通事務局長林衍新回覆議員林宇滔書面質詢“駕照互認”時稱,有關協議程序仍進行中,未有進一步消息。
林宇滔書面質詢就“駕照互認”提出三個方向的問題,當中包括“駕照互認” 的官方名稱由二○一三年的《粵澳小型汽車駕駛證互認》變成現時的《內地與澳門關於互認換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協議》,他要求當局交代兩個方案的分別。
他又質詢當局過去八年有否重新調查研究及收集數據,有否評估需求,以及有何措施避免影響本澳已擠塞的交通造成更大的負擔。
林衍新僅作部分回覆,稱特區政府會按《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澳車北上”等政策的推行,推進駕照互認的工作。特區政府過去持續聽取社會各方對駕照互認之意見,並出席立法會口頭質詢及辯論與議員討論。
至於林宇滔質詢“駕照互認”的爭議大,社會未有共識,政府會否在“駕照互認”推出前先作“公眾諮詢”?以及如何提供便捷措施方便澳人到內地進行交通知識考試獲取內地駕照?交通局回覆時僅稱,就外來駕駛者在澳駕駛應注意的事項,局方已製作宣傳單張並上載至網站:http://www.dsat.gov.mo/dsat/events_detail.aspx?a_id=4002 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