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top top
第B06版:要聞 上一版3  4下一版  
      本版標題導航
基隆分局長等十三警遭懲處
如魚得水
調查:七成打工仔年前手緊
學者憂賴清德言論釀台海危機
不如預期
台灣省選出十四屆全國人代
     [ 設為首頁 ] | | [ 返回主頁 ] |
今日日期:     版面導航
當前報紙日期:
2023 1月19日 星期
 
3上一篇  
  放大 縮小 默认        

台灣省選出十四屆全國人代

    台灣省選出十四屆全國人代

    【中新社北京十八日電】台灣省出席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協商選舉會議,十八日下午以差額選舉和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舉產生了台灣省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十三名。

    全國台聯會長鄭建閩作為協商選舉會議召集人主持會議。一百一十名協商選舉會議代表出席會議。

    十三台胞當選

    當選的十三名台灣省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是(按姓氏筆畫為序):李興魁(高山族)、鄒振球、陳雲英(女)、陳永東、陳貴靜(女)、林青(女)、周琪、鄭建閩、陶駿、曾力群(女)、蔡培輝、廖志豪、顔珂(女)。

    十三名當選代表都是定居在祖國大陸的台灣省籍同胞,他們中既有各級各部門黨政領導幹部,也有在文化、教育、經濟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專家學者和台胞自主創業的優秀代表,來自全國各個地區。當選代表將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完成代表資格審查程序後予以確認。

    協商選舉產生

    本次協商選舉會議十六日在北京開幕。一百二十六名協商選舉會議代表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中央和國家機關、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中的台灣省籍同胞協商選定,具有廣泛的代表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台灣省出席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協商選舉方案》的規定,協商選舉會議代表經過認真醞釀、討論和協商,從十六名代表候選人中差額選舉產生了十三名台灣省全國人大代表。

3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