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沙龍研灣區調解規則
【本報消息】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第四次聯席會議通過《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爭議調解示範規則》之際,中國東盟(澳門)仲裁協會與中國國際調解仲裁院有限公司線上舉行跨年公益培訓沙龍,冀主動銜接灣區調解示範規則,形成調解示範規則推廣適用大氛圍。
上述培訓沙龍自去年除夕開始,至本月八日結束,是中國國際調解仲裁院有限公司師資團隊在中國東盟(澳門)仲裁協會支持下,持續第三年舉辦的跨年公益國際商事調解員專業培訓。
培訓由中國東盟(澳門)仲裁協會理事會主席、國際調解/國際仲裁培訓師賴建國執教,並邀得中國國際調解仲裁院有限公司教練團隊協助。適逢大灣區調解示範規則於培訓前一日通過,沙龍在培訓內容專精於港澳國際調解主流、持續跟進灣區形勢的基礎上,務實支持三地政府促進灣區調解行業的施政。
沙龍在前瞻《新加坡調解公約》及聯合國貿法委二○二一年新《調解示範規則》的同時, 進一步探討示範規則各條款。綜合中外多元化糾紛解決業界的新態勢,研發灣區調解的可行路徑。賴建國稱,具區域化特色的專業培訓成效,是灣區調解競爭力的關鍵。
中國國際調解仲裁院有限公司國際商事調解員王佳琪、陳艷茹、鄺榮輝、王嘉偉、鄺文諾、吳海燕、霍仲泉、高英琦、黃智昌、譙文君、于婷,在灣區各市、北京及葡萄牙里斯本通過線上參與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