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宇促完善最低工資檢討機制
【本報消息】香港政府日前決定將法定最低工資由現時每小時三十七點五元調升至四十元,五月一日生效。工聯副會長、議員李振宇表示,香港政府對於最低工資檢討機制的嚴格落實,有效實現制度初衷,冀本澳政府亦能參考香港政府做法,完善最低工資檢討機制,於兩年時間內完成整個最低工資檢討流程,保障僱員勞動權益。
李振宇表示,香港《最低工資條例》規定,最低工資委員會須至少每兩年就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向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作出報告及建議一次。有關條例自二○一一年實施以來,香港政府分別於一三年、一五年、一七年、一九年、二一年及二三年依法完成六次最低工資檢討,當中除二一年因疫情影響未有調整金額外,其餘均作出調升,其兩年一檢的法律規定得到嚴格執行。
反觀本澳,因第五/二○二○號法律《僱員的最低工資》生效而廢止的第七/二○一五號法律《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自一六年一月一日實施至今,相關行業兩工種最低工資時薪只增加兩元,顯然難以實現最低工資“保障低收入人群、縮小貧富差距、保證社會公義和穩定”的制度初衷。
李振宇指出,《僱員的最低工資》自二○年十一月一日生效至今已逾兩年,按法律規定,最低工資金額須於法律生效後滿兩年進行首次檢討,其後每兩年須進行一次檢討。對於檢討的具體操作,當局早前表示初步規劃每兩年有一份檢討報告,分別為二三年、二五年及二七年。對於首次檢討時間,經濟財政司司長曾經表示,爭取今年六月完成首次最低工資檢討報告,隨後交社協討論,並安排立法工作。
兩年完成檢討流程
李振宇表示,考慮到檢討報告完成後仍需經社協討論及立法會審議,時間漫長,預料首次全面最低工資金額調整工作最早要到明年才能完成。政府須認真反思及完善最低工資檢討機制,建議參考香港政府做法,在兩年時間內完成整個檢討流程,包括完成檢討報告、社協討論及相關工作,而非每兩年有一份檢討報告,以免損害僱員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