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破三走私新冠口服藥案
【香港中通社九日電】香港海關九日通報,過去兩天在香港國際機場偵破三宗懷疑走私藥物案件,大部分為新冠口服藥。行動中共檢獲約一點一萬粒,以及約一公升懷疑受管制藥物,估計市值共約六十萬港元。
七日,首宗案件中,關員在檢查一件從印度到港的寄艙行李時,檢獲約二千粒和一公升懷疑受管制藥物。
八日,關員在機場為兩名從泰國入境香港的男旅客清關時,於二人的手提行李中檢獲共約九千粒懷疑受管制藥物,遂將兩人拘捕,其年齡分別為廿七歲和四十歲。
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港元及監禁七年。
海關提醒,旅客攜帶受管制藥物入境或出境,須出示由衞生署簽發許可證,否則或被檢控,有關物品亦被檢取。若旅客隨身攜帶藥物供自用,可獲豁免領取許可證。
此外,若有關藥物被列為危險藥物、抗生素或第一部毒藥,須獲醫生處方才可攜帶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