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界:釋法確保國安法全面準確實施
【中新社香港三十一日電】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三十日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十四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解釋》。連日來香港多個政治團體和政治人物發表聲明表示支持釋法,期待釋法精神得到充分尊重和認真落實。
釋法合法正當
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堅定支持和堅決擁護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他說,是次解釋有助鞏固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能夠確保香港國安法的全面準確實施;特區政府全力支持,堅定履行維護國家安全,依法治港,保障香港社會和全體巿民的最大利益,為“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貢獻力量。
港區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發表聯合聲明表示,本次解釋符合憲法、立法法和香港國安法的規定,法律依據充分,具有合法性、正當性;符合香港社會實際需要,具有必要性、可行性;有助於維護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落實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期待此次釋法精神得到充分尊重和認真落實,特區及時修改完善本地相關法律,充分運用本地法律解決香港國安法實施中遇到的有關法律問題。
釐清立法原意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共同聲明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常設機構,是香港國安法的專屬解釋機關,所作法律解釋與香港國安法具有同等效力,其合法性、必要性和權威性不容置疑,香港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都必須遵從和落實。此次釋法非常及時,對釐清立法原意十分必要。
香港再出發大聯盟稱,香港現時從“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的新階段,全國人大常委會迅速就香港國安法作權威性釋法,不但有助釐清及正確理解香港國安法,妥善解決了香港國安法實施中遇到的實際問題,而且確保“一國兩制”能夠貫徹落實行穩致遠,是香港穩定繁榮的必要之舉。
體現高度自治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稱,此次釋法充分體現香港的高度自治。擬定國家安全政策的權力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即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對案件的判決為獨立審判,此次釋法絕無任何干預香港司法獨立或法院獨立審判的問題。
香港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許正宇、香港特區政府教育局長蔡若蓮、香港特區政府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長麥美娟、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等也紛紛發表聲明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