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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員工:微信群指示等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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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2 12月2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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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員工:微信群指示等同公司



陳榮煉案昨續審

    德晉公司手機有“賭底面”電投群組

    前員工:微信群指示等同公司

    【本報消息】德晉集團前負責人陳榮煉涉不法賭博案昨續審。兩名前德晉中央賬房部員工出庭作證表示,德晉公司手機有接收“賭底面”和電投訊息的微信群組。她們在法官詢問下表示,微信群的指示等於公司指示。

    按訊息扣客賬賭資

    被羈押的首被告陳榮煉昨繼續出庭受審。控罪指出,陳榮煉領導的不法經營賭博集團利用德晉貴賓會“賭底面”,並未經博監局批准,向菲律賓的賭場提供人力、物力及財政支持,在賭博網頁及手機應用程式直播當地賭博活動,讓賭客在澳門和內地等不同地點進行電話投注。不法集團成員主要是德晉集團的中高層員工。

    前德晉中央賬房部何姓員工供稱,公司電話有個微信群組,接收德晉賭客電投“開工”、“收工”訊息,其根據訊息內容扣起賭客戶口內的相應賭資,然後通知馬尼拉賬房“開工”,完場會收到馬尼拉客服的通知。當賭客贏錢會在公司“一〇〇”字頭的戶口提款。

    聽指示經電腦轉款

    主審法官林炳輝問德晉公司電話微信的指示,是否等於公司的指示,“一係員工挪用公款開賭局,一係公司自己開或幫人開賭局”。何姓證人回答是公司的指示,電投是公司的工作。

    何姓證人起初回答主任檢察官黎裕豪指不知道何謂電投,其聽從指示在電腦上操作轉款,又對簽署了一份寫有每月二千元的電投獎金文件表示“有錢就收”,但其中一個月收取了一千七百多元則清楚是因為扣了病假,引來林官質疑扮無知,直斥離譜,“正常一個打工仔都會問(獎金來源)”,着證人想清楚才回答問題。

    第二被告王佩琼代表律師艾林芝問及何姓證人當時是否意識到電投犯法時,遭黎裕豪打斷,認為要問證人直接知悉的事實而非法律問題。林官則認為涉及證人是否知道嫌犯或被控公司進行犯法的事,屬於主觀認知層面,可了解證人對公司的認知,認為律師可繼續發問,但可更精簡和直接。黎裕豪反駁這個問題無可比性,“佢(證人)只聽上級命令,佢唔知唔等於上級唔知”。

    林官表示能否證明得到交由法庭自由心證,庭上要展示多方面的證據,並非只展示一種證據,法庭會綜合分析所有證據從而得出結論。

    不知客人是否沓碼

    前德晉中央賬房部黃姓員工供稱,公司的電話有接收“賭底面”訊息的微信群組,其收到訊息會致電客人確認。至於法官問及為何有訊息顯示備註賭資由廖永亨(第四被告)的戶口轉入戶口八十五?八十五戶口戶主是否會計“Betty”(第三被告張秀碧)?黃姓證人都表示不清楚,而廖永亨是同事,他是戶主要致電向其確認轉賬;八十五是德晉貴賓會戶口。

    證人回答林官表示,“賭底面”的記賬方式和平時用籌碼賭博不同,而微信群的指令等於公司指令。

    陳榮煉代表律師梁瀚民問賭客跟誰對賭,德晉有很多戶口由沓碼持有,問服務的客人會否是沓碼?證人表示不清楚。

    在辯方問了數次會否是服務沓碼後,林官質疑辯方問題有暗示性,“變了好像誤導證人,當然我不會被你誤導。”又指這個問題不能認定重要事實,即使證人回答可能也是正常,“從可能答案裡面不可能認定到事實”。

    審訊明年一月九日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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