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澳門文化藝術場地的意見
“第十四屆中國——葡語國家文化周”於日前舉行,並首次與“齊齊葡”聯乘合作,同時同地舉辦“齊齊葡——葡語國家及澳門產品特色市集”,活動不但展示了中國與葡語國家的傳統文化,還產生了協同效應,帶動社區經濟發展,發揮文化與經濟並重的澳門中葡文化薈萃魅力。
事實上,無論在國家的“十四五”規劃和特區政府的第二個五年規劃(二〇二一——二〇二五)中,都明確澳門將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為發展目標,由本屆中葡文化周的成功為例,正好印證了“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三者在發展過程中是既緊密又互補的功能。相對來說,“一中心、一平台”是經濟發展的商業行為,特區政府只需在政策上加以扶持,提供實惠的政策及搭建更多的平台,自然會衍生更多的外界投入和機遇,反觀在建設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的工作上,由於涉及社會文化意識、人文修養等,在權責上屬於政府責任和工作,對此,撰文探討澳門文化藝術界所面對的現況與意見。
據政府印務局的登記資料,截至二〇二二年十一月,澳門共有二千二百四十二個藝術文化社團,八百五十個文娛活動社團,在演出活動方面,單是每年的粵劇曲藝演出就超過二百場,以一個六十八萬人口的城市來說,數字驚人,也反映了澳門居民是熱衷參與藝術文化活動的。
由於民間社團的能力有限,加上舉辦的都是非商業性質為主,所以一直以來大部分都是得到政府的資助下舉辦活動,亦反映了回歸以來,特區政府對推動文化藝術活動的不遺餘力,為社會所肯定之德政。
政府對藝術文化社團提供很多“資源”上的支持,可惜在“硬件”上,基於各種條件限制,使澳門的藝術文化的配套設施,包括演出場地、排練場地、展覽場地等都嚴重不足,讓文化藝術社團經常面對租場難的問題,也減少了居民參與文化藝術的機會。自回歸以來,澳門一直沒有興建新的恆常的表演場館,都是以改建舊有的建築物,例如:舊法院黑盒劇場,以及由船廠改成音樂和劇場演出場地等,全都是小型的演出場地。與此同時,對於演出之前的排練場地,更加是寥若晨星,條件許可的就租用工廈單位,負擔不來的只能在公園空地作排練,環境欠佳,影響演出,窒礙澳門文藝事業的發展。以實際例子來說,即使是直屬文化局的澳門演藝學院,旗下設有的舞蹈學校、音樂學校、戲劇學校三間分校,都要分別設於不同的四個地點,有的是整座建築物、有的在住宅單位地舖、有的在商業大廈內,院校分散既不利於行政管理和資源運用,影響學生學習,同時也讓人感覺不夠重視。在文化藝術人才培養工作上,還涉及到整體規劃、課程體系、師資隊伍等,需要全盤檢視及佈置,才能讓文化藝術的“軟硬件”同步提升。
參考鄰近城市,香港最近就提出新的“十年文化藝術設計設施發展藍圖”,計劃有序興建更多的文藝場地,增加場地座位約五成,同時推出措施鼓勵商業發展項目中加入文化藝術場地,發揮市場力量推動文化藝術的發展。
澳門同樣正值為未來新階段發展,大興土木之際,包括新城A區、橫琴深合區的規劃都進行得如火如荼,特區政府應及早預留空間,建設文藝場地;另一方面,特區政府也可以檢視目前澳門的文化藝術場地情況,統計每年各種類型文化藝術(戲劇、音樂、舞蹈、書畫等)對場地的實際供求數字,建立“軟硬件”俱備的文化數據庫,這些數據將有利政府掌握現況,設定發展指標。
隨着教育質素的提升,政府的推動政策逐步落實,相信澳門的文化藝術活動會持續穩定增長,無論是表演、展覽、排練場地或藝術教育的空間需求只會越來越大,澳門要打造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就必須要盡快解決文化場地不足問題。澳門匯聚了四百多年中西文化互相交融留下的寶貴歷史文化底蘊和多項獨特優勢,例如:在二〇〇九年經粵港澳聯合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申請,被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粵劇,近年在結合中華傳統美德及新的藝術元素下,陸續取得傳承成果,增強青年人認識和弘揚優秀中華傳統文化,確立文化自信。總體而言,以澳門獨有的制度優勢、特殊的歷史地位、豐富歷史文化根基,只要將基建設施辦好,加上國家和澳門的政策支持,我相信“一基地”將成為澳門的秀麗名片,與“一中心、一平台”共同成為澳門高質量發展的新引擎。
澳門粵劇曲藝總會會長
陳美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