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三死者家屬入稟
高院駁回召開死因庭申請
【香港中通社廿四日電】二○一二年香港南丫海難導致三十九人死亡,近百人受傷。三名死者家屬今年六月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召開死因研訊。法官高浩文廿四日頒下判詞,拒絕家屬申請。
判詞提到,明白家屬希望通過死因研訊,追尋至親離世的一切可能詳情,但法官不認為有足夠證據顯示要召開死因研訊。
三名入稟的家屬分別為梁淑玲、趙炳全及徐志盛。他們分別是死者梁家傑、趙少琼、徐志偉和徐凱盈的家屬。
二○一二年十月,逾百名港燈員工及家屬乘坐“南丫四號”出海,與港九小輪“海泰號”相撞。當局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死因庭於二○二○年十一月決定不召開研訊,並直接裁斷遇難者“非法被殺”。家屬不滿決定,早前再入稟法庭,要求法官考慮推翻死因裁判官的決定,並重新召開死因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