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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司:完善官員問責“冇停過”
政府明年重組三項目組
未來主管晉升須培訓成績優異
深合區聘澳人不掛鈎公僕制度
三高校人員不納公職管聘更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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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2 11月2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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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司:完善官員問責“冇停過”

本報記者 報道


張永春承諾今屆特區政府一定會就官員問責法律制度完善上有所作為


多位議員促落實官員問責制

    主管專有紀律制度通則義務需同步

    張司:完善官員問責“冇停過”

    多名議員於行政法務範疇明年度施政方針辯論上促請落實官員問責制,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應稱,官員問責是社會關注及相對複雜的問題,“牽一髮動全身”。但他承諾,今屆政府還有兩年時間,特區政府及行政法務司一定會就官員問責法律制度完善上有所作為,至於具體改多少則難以承諾,強調有關工作“冇停過”。

    本報記者  報道

    張永春引介明年度行政法務範疇施政方針時稱,特區政府將進一步研究完善專門適用於公共部門領導主管的紀律制度方案,從實體及程序層面引入機制,處理領導主管在擔任職務時發生的違紀行為。

    單一制度效果打折

    議員李振宇、馬耀鋒、林宇滔關注官員問責制、完善領導及主管人員專有紀律制度等時間表。張永春回應稱,在制訂領導主管專有紀律制度方面,經聽取意見及研究後發現,單純制訂專門紀律制度,而不修改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有關責任義務方面的規定,在法律制度層面難以協調,實際效果方面也都會大打折扣。

    檢討刑法職務犯罪

    今年將會在制訂專有紀律制度的同時,對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相應的內容作出調整及完善;在檢討與職務犯罪有關的刑事法律規定方面,明年會提出檢討刑法典的相關建議。

    張永春稱,官員問責問題是社會各界和議員都非常關心的問題,特區政府也非常重視。雖然目前有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相關法律法規,但不論制度及規範層面仍有完善的空間。

    去年施政方針曾提出檢討官員問責,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包括檢討授權制度、訂定領導主管專有紀律制度及檢討《刑法典》有關職務犯罪的規定。

    檢討授權制度方面,之前已提交修改《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法案,將人事管理方面的職權法定化,清晰權責,減少層層授權。

    對於官員問責的議題,張永春強調,特區政府非常希望聽取議員的意見,對於現行制度究竟哪些方面需要檢討完善,令到官員問責制度達到真正的目的,可以有效、可行及具操作性。

    議員李良汪形容官員問責制度並非洪水猛獸制度,促請盡快落實,建議把廉署報告及審計報告作為領導主管每年評核標準之一;議員鄭安庭亦促請今屆政府及早完善官員問責制,提升部門效率。

    建有擔當官場文化

    張永春回應稱,本澳並非沒有官員問責及相應處罰制度,只是制度需要因應社會變化不斷修改及完善。至於李良汪提出建設願意擔當的文化,他表示認同,指出官員問責制度不是要重罰,是希望建立一種健康的、有擔當的官場文化。留意到有人員在做事時不是犯大錯,而是在遇到問題、涉及風險決定等問題上,態度是逃避、可拖就拖、可避就避,因為“大家都覺得不決定就唔使承擔”,他認為這種文化對整個公共行政的運作、對居民的服務傷害更大。

    利用官員問責制度改變這種不願意擔當的文化並不容易,希望與大家共同探討。

    他稱,重視廉署報告及審計報告,兩署對追究領導主管責任及紀律程序等方面起到一定作用,但不可能成為評核領導主管官員的標準,因不清楚相關報告何時公佈,亦不知報告針對哪一部門。

    議員梁孫旭問到能否設專門部門更細緻評鑑官員?張永春笑言若有部門有此能力是好的,但指出澳門地方小、人與人關係密切,未必做到有關制度。“廉署都是(發現)犯事先調查,(評鑑)部門的權力仲大過廉署,日日坐喺度評鑑三萬多名公務員,話你今年做得好、做得不好,制度可以分析,但未必行得到”。

    公共部門架構重組方面,張永春形容,印務局作為“古老”的部門,明年會有架構重組方案,令部門朝全面電子化發展。部門架構調整不是重點,關鍵是要搞清部門的工作目的,以提高工作成效及居民滿意度。

    聯合開考節省成本

    至於梁孫旭關注公務員招聘方面,行政公職局長高炳坤稱,去年修改公職招聘法律的重點是簡化程序,提升效率及降低開考成本。

    據統計,現時大部分開考均可於半年內完成,同時設有特別考試制度,允許多個部門就共通性職位開展聯合開考,如聯合開考法律、資訊科技等職缺,在完成考試後,各部門能在合格的名單中選人,亦可分攤開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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