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員送餐途中猝死
平台僱傭公司賠逾百五萬
【本報訊】據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朝陽法苑”廿一日消息:近日,北京朝陽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並宣判了一宗外賣騎手深夜送餐途中猝死引發的生命權糾紛案。
報道稱,外賣員劉某某在送餐途中突發疾病身亡,家屬認為外賣平台未盡到必要的救助義務,遂將外賣平台訴至法院,後法院經審理認為,在此次事故中,外賣平台、僱傭公司均有過錯,最終一審判決外賣平台、僱傭公司共計賠償劉某某家屬一百五十餘萬元。
朝陽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中,劉某某的工作時間為凌晨,且同時配送多單,作為用工方公司在配送工作量的調配、配送異常情況的發現和跟進處理,以及在配送人員配送過程中異常情況的掌握和及時救助上,均存在勞動保護措施不完善之處,劉某某在配送過程中發病死亡,與其勞務活動存在直接內在聯繫,因此,某資訊技術公司應對此承擔主要責任。
運營方公司作為平台運營主體,能夠即時掌握劉某某的配送情況,對配送異常是可以及時發現、跟蹤及處理的,但顯然運營方公司在配送異常情況的發現、跟進、處理機制上,以及將異常資訊及時回饋給配送人員所屬配送公司方面仍存在不完善之處,導致劉某某的異常情況未能得到及時處理,因此平台運營方公司亦應當承擔其過錯相應的責任。
最後,就劉某某而言,其對於自身身體情況應當有充分、全面的了解,當感到身體不適時,應及時停止超負荷接單,以避免意外情況的發生。
最終,法院認定劉某某自身承擔百分之十的責任、平台運營方公司承擔百分之二十的責任,某資訊技術公司承擔百分之七十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