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憑一份數據控其二百二十九條罪名
周質疑司警數據以偏概全
【本報消息】涉經營不法賭底面的太陽城集團創辦人周焯華繼續受審,他昨在庭上質疑僅憑一份數據去檢控其二百二十九條罪名,指司警核實賭底面的資料來自同一源頭,比對“永遠唔會錯”。
集團分工同涉犯罪
案件在九月十九日正式開審,歷時近兩個月全部控方證人昨已完成作證,今日開始傳召辯方證人。製作案件總結報告的劉姓司警昨下午以證人身份在庭上指,涉案不法賭博集團由太陽城市場拓展部、會計部、營運部及資訊科技部各司其職,只有周焯華有能力調動得了多個部門的人員,顯示有組織、有分工,有共同犯罪目的,集團並有一定反偵查意識。
辯方昨主要盤問證人,如何認定涉案集團在二百二十九個場所賭底面、如何計算賭底面歷年的不法收益等。又質疑司警分析賭底面工作只比對太陽城的“營運rolling_rollsmary”和“功課總表”數據。
周焯華在下午約四個小時的審訊結束後反駁,指二百二十九個地點,涉及其被控二百二十九項“在許可地方內不法經營賭博罪”。他提出要注意手機訊息,無跡象有在二百多個非太陽城貴賓廳賭底面。又指司警底面數據來源主要是YTA單和rollsmary系統,即都是來自rollsmary系統,“源頭一樣,攞一粒數出來分兩個報表,攞a同b對,永遠唔會錯”。
指太陽城數據有錯
對於被指賭底面八千多億港元的總轉碼數,周焯華提到,司警用手機“幾千條當中的十條八條”涉賭底面資訊,就當作“四萬幾條(賭底面)是對的”。又提出按照卷宗報告,如果將二○一三年一個月的收益數字乘以十二個月,就會得出“破整個地球的紀錄”的數字。當中二○一四年的底面收益(該年七十幾億)破了二○一七、二○一八年賭收的高峰,但二○一四年下半年全澳貴賓廳倒閉了三分之一,“完全睇唔出深度調整、黃山事件……”。他指,不是要挑戰司警報告,但要客觀分析,是否僅憑一個表得出二百二十九項罪名?“我知單是來自太陽城,但無人可以話太陽城做的數全部無錯”。
周焯華又否認訂定底面佣金,指其二○一三年開始無分過任何賭底面收益。手機中如要他判斷派貨、借貨、確認賭底面開工,是做過二十、三十單,但和四萬多單相差很遠,當中其亦沒有接觸任何資金。
兩被告單據竟各異
辯方律師梁瀚民昨問司警有否調查二百二十九個曾發生賭底面的貴賓廳,指出“銀河悅榕莊”、“銀河金門”(博企廳)等仍然存在。司警指曾去信博企詢問有關賭廳是否有營運,而調查時全澳的貴賓廳已式微,無法去確認地點。法官盧映霞追問,上述“銀河悅榕莊”會否只是一個代號,未必真實曾在該處發生賭局?證人回答有可能。法官又問是否該些賭底面活動都能找到對應的YTA單據,且單據均無重覆?司警回答是。
第五被告張志堅的律師周國強質疑司警資料無法匹配被告的手機資料,在庭上出示太陽城財務每月向張志堅匯報賭底面經營的訊息,交易單數較司警請博監局協助計算的數據為少。司警承認YTA單據會有重覆。
周國強又指出,卷宗沒有張志堅二○一四年前的手機資料,質疑警方的數據只來自YTA單。此時主任檢察官黎裕豪介入,指司警發現的賭底面數據來自太陽城的兩份表,律師應該提出證據去質疑太陽城員工寫錯。周國強反駁稱,是營運員工輸入數據而非太陽城。黎裕豪立即指已證實營運屬於太陽城,周國強則強調要由法庭證實,盧官見狀叫停,“我哋唔好斟酌字眼先”。
司警又在庭審中提到,賭底面公司有眾多股東,但只有人名,包括資金流向,目前都在調查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