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水客活動發現三店侵權
海關檢七百三冒牌手袋拘四人
【本報消息】海關前日在關閘三家店舖查獲懷疑侵權案,行動中在各店內合共檢獲七百二十七個同一品牌的假手袋,四名本地男子涉案被捕。海關表示,涉案店舖剛開始寄賣和分銷懷疑冒牌手袋,只運作了一日。海關會跟進調查,並追緝貨主下落。
寄賣分銷假貨圖利
四名涉案本地男子年齡三十五至四十三歲,包括三名負責人,一名售貨員。海關將以《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二百九十二條將產品或物品出售、流動或隱藏所指的犯罪對涉案者起訴,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六個月,或三十至九十日罰金。
海關表示,涉案負責人主要將店舖提供予供應商用作寄賣和分銷懷疑冒牌手袋,又會透過“水客”將懷疑冒牌手袋帶返內地,負責人在扣除自己的利潤後,便會將寄賣、分銷所得的不法款項寄予貨主。
海關早前持續打擊“水客”行動,巡查和監察市內店舖。期間,發現關閘華大新邨附近有店舖出售同一個品牌的名牌手袋,但手袋價值低廉,懷疑是侵權的冒牌貨,立即派員跟進調查,包括將有關手袋資料交予品牌鑑定人作鑑定。
調查過程中,海關又發現共有三家店舖涉案,當獲取品牌鑑定人回覆指涉案手袋是冒牌貨。海關經過部署,前日派關員到三家店舖巡查,截獲上述四名涉案本地男子。行動中,在各店內共檢獲四十八箱、合共七百二十七個同一品牌的懷疑冒牌手袋。
正貨市值三百萬元
海關表示,檢獲的懷疑冒牌手袋若全是正貨,總值三百萬澳門元,每個正貨手袋售價為三千至五千澳門元不等,店內懷疑冒牌手袋出售價僅三百七十澳門元。調查資料顯示,涉案的冒牌手袋經船運方式從香港運來本澳,三家涉案店舖中,兩家用作寄賣和分銷懷疑冒牌手袋,一家用作儲存懷疑冒牌手袋。
海關重申,售賣侵權產品屬於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監,任何人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