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倡引市場資本建設東區2
籲跨部門訂地下空間法制
【本報消息】多位議員昨於立法會全體會議議程前發言時就土地資源利用提建議,包括建議就未來地下空間法制建設提建議,以及做好東區-2地下商業空間的設計規劃等。
先訂開發總則
胡祖杰、邱庭彪就未來地下空間法制建設,建議設立跨政府部門管理法律機制,由法制部門負責起草,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協同研究,制訂合乎開發情況的法律制度;應先有整體性的地下開發總則,其次再訂定規章;地下空間法律的規範應具備彈性,未來時空轉換或環境變化時可即進行修正。
提升商業價值
葉兆佳就全面建設東區-2打造活力新城區提建議,政府可多利用社會各類資本,以市場化方式,讓商業資本、私人資本進入,並要汲取石排灣社區的經驗,提升該區商業價值,亦可減輕政府財政負擔;並就地下商業空間的設計規劃制訂短、中、長期招商計劃;做好交通規劃,合理設置公交、輕軌站點;做好防洪排澇工程。
羅彩燕建議政府善用現時閒置土地,推出優惠政策招商引資,吸引國內外優質企業或產業進駐,亦應重新研究開放投資移民政策,檢討及調整房地產市場政策;並可考慮路環撥地、或新增填海地上發展環保回收或能源再生行業;政府可爭取更多橫琴土地,推動教育產業化發展;爭取更多深合區對澳門有利的政策和優勢,扶持本地跨境電商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