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堡大流行
吃過專門店汁液濃厚的漢堡包後,再吃連鎖快餐店的漢堡,除慨嘆後者患上萎縮症越來越細小,與廣告的賣相越來越背道而馳之外,還會感到缺少油脂,乾柴柴,難以入口。當然,連鎖快餐店的產品都經過精密設計,沒有油份,大概是不怕顧客吃到滿嘴成手都是油吧!話說回來,快餐店的終極武器其實是炸雞塊和兒童餐玩具,憑此可以不滅。
少年時在快餐店兼職,幾乎每日烙牛肉餅或吃漢堡包,那時心想,漢堡也不過如此吧!後來看得多荷里活電影,見到戲中人一口咬下汁液迸發的漢堡,往往會念念不忘,才知道漢堡的世界好大。
大概在十多年前吧,澳門要吃到高質漢堡仍然不易,除了連鎖快餐店,幾乎難找第二家。那時在雜誌社工作,有位同事是美國華人,某年回家避暑,從小被美國流行文化“洗胃”的我,竟然提出不情之請:請她從美國帶回“真正”的漢堡包給我吃。
想不到她竟然履約,捎了兩個比起快餐店出品而言顯得碩大無朋的漢堡給我。雖然上機前已隔了一夜,又經過十多二十小時的長途機和一個多小時的船程,卻仍然美味,那是大喜過望的我急不及待吃下一個漢堡時的感受。把漢堡包如此舟車勞頓帶回來,一般人未必肯幹,她的一“包”之恩,實感人肺胕。
如果我沒理解錯,在英語地區,漢堡包(hamburger或burger)只能用來叫使用免治牛肉為餡料的類別,其他的則叫作三文治,但粵語地區的三文治一般是使用方包的。故此,連鎖快餐店便將牛肉的叫漢堡,餘下的大多叫包,如魚柳包,不叫三文治。別的出售漢堡類食品的店舖一般也會把使用圓形麵包的統稱為漢堡,如炸雞漢堡等。內地有些情況更進一步將“漢堡”簡稱為“堡”,我想,是因為一來叫“包”不合普通話語法,二來叫“包子”的話,便會變成中式食物,不夠洋氣。(二之二)
太 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