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司稱前瞻訂制 未有發行時間表
立會通過納數字貨幣
【本報消息】立法會大會一般性通過《貨幣設立及發行的法律制度》法案,當中建議澳門的法定貨幣種類除紙幣及硬幣外,新增“數字形式貨幣”。
新制無關加密幣
多名議員關注“數字貨幣”的詳情。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表示,立法引入“數字貨幣”是因預見將來有此發展的需求,但暫時未有推出時間表。又指數字貨幣是指央行貨幣,並非加密貨幣,政府推出數字貨幣前會先出台相應的規範性文件。
李偉農引介法案時表示,鑑於訂定發行貨幣制度的法令已實施逾二十七年,為配合特區政府發展和回應社會需要,有必要制訂一項新的法律,令澳門的貨幣設立及發行制度更加全面。
他介紹法案主要有六個方面內容,一是法定貨幣除紙幣和硬幣外,引入數字形式貨幣;二、引入“紀念紙幣”的紙幣類型,並刪除“特別用於錢幣學方面的硬幣”的貨幣類型;三、與現行的紀念硬幣制度相似,允許紀念紙幣和硬幣、連體紙幣套裝和具特別包裝的常用紙幣和硬幣的銷售。四、簡化發行貨幣的行政程序。貨幣的設立將由補充性行政法規許可,其內訂定貨幣的面額、種類及特徵;該等貨幣的發行數量及後續數量增加,則以行政長官批示許可。
拒實體幣擬加罰
五、為配合現時公眾消費模式改變和電子支付工具發展,訂定免除強制接受現金的例外情況,調低經濟參與人須接收硬幣數量的上限(法案建議在每次支付中,不得強制任何人接收超過五十個硬幣,不論有關硬幣面值如何)。六、修改流通貨幣的收回程序,發行實體在流通貨幣收回期結束後,仍須維持接收和更換擬收回流通貨幣的義務。七、新增一項行政違法行為,即拒收紙幣和硬幣,並調高各行政罰款的金額上限,引入加重罰款和勸誡的規定。
李偉農表示,隨着現代金融及貨幣發展,預見將來會有數字貨幣的需求,因此今次修法亦引入數字貨幣,以便未來融入數字經濟發展。強調數字貨幣的使用、安全配套等需求非常嚴謹,好多(使用)場景要研究,須考慮全面後再推出,暫時未有具體的推出時間表。
增“神沙”回收機
議員李良汪關注硬幣回收工作,現有六個回收網點會否再增加?林宇滔指出,回收機可把硬幣換成紙幣,未來能否增加兌換成電子貨幣?李偉農表示,自去年開展硬幣回收工作後,加上電子支付普及,兌換硬幣需求已較往大減,現有的硬幣數量足夠流通,當局已要求發鈔銀行明年增設硬幣回收機,方便居民。具體使用電子貨幣的場景,暫時未有條件回應。
另外,他回應議員葉兆佳及陳澤武時表示,紀念紙幣和硬幣、具特別包裝的常用紙幣和硬幣,及連體紙幣套裝,可以高於其面額的價格銷售;並會參照紀念鈔的方式,由澳門金融管理局指定法定(金融)機構銷售相關的紀念紙幣或連體紙幣套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