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推數字澳門元助金融發展
立法會昨一般性通過《貨幣設立及發行的法律制度》法案,將交由立法會常委會細則審議。法案亮點之一是把數字貨幣納入法定貨幣。官員強調是前瞻的制度安排,因未來發展涉及數字貨幣的需求。強調澳門接納的數字貨幣是指央行貨幣,具中心化屬性,特區政府仍不容許去中心化的加密貨幣(“比特幣”等)在澳流通。
隨着區塊鏈、元宇宙等高新技術廣泛應用,數字經濟不斷發展,數字貨幣已成全球趨勢,部分國家或地區已有把數字貨幣加入法定貨幣。我國自二○一九年推出數字人民幣,中國人民銀行最初於二○二○年在四個城市試用,至今年更推出數字人民幣(試點版)應用程式,供深圳、上海等十多個試點城市使用。截至去年中,數字人民幣試點場景逾一百三十二萬個,覆蓋生活繳費、餐飲服務、交通出行、購物消費、政務服務等領域。累計交易筆數超過七千萬筆、金額約三百四十五億元。
數字貨幣雖與私營的電子支付相似,但背後原理不相同。由國家或地區發行數字貨幣,性質、價值與紙幣或硬幣相同,只不過是數字化形態,同樣具法定流通力,商戶和機構不得拒收。數字貨幣可脫離銀行系統,即使沒有銀行戶口亦可使用,且支持雙方離線交易,亦不存在第三方收取手續費的問題。相對傳統的貨幣而言,數字貨幣交易的大數據更易於官方掌握,官方能利用大數據分析貨幣運行規律,訂定貨幣政策,甚至在兼顧私隱的同時,能有效打擊洗黑錢、行賄受賄等不法活動。
正如其他類型貨幣,數字貨幣有優勢,其特性亦會引發若干風險,關鍵是要管好。對此不同國家都在政策和法制上不斷探索,有鼓勵發展,也有謹慎防範。
澳門立法把數字貨幣合法化,發行、流通、運營管理及使用場景等具體細節,仍待其他法律規範。建議當局加快研究,及早規劃數字澳門元的發展路向,奠基相關法律制度。相信隨着數字澳門元的推出,將有助提升澳門金融基礎設施的水平及完善支付體系,以融入世界數字經濟的大潮流。
夏 耘